经理层责任意识与农村信用社内部人控制问题初(2)
2017-08-13 02:13
导读:从源头上讲,“内部人控制”问题出现的直接原因是委托代理制,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不确定性和分散投资风险、科层组织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有限
从源头上讲,“内部人控制”问题出现的直接原因是委托代理制,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不确定性和分散投资风险、科层组织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有限理性和个人能力的约束等不可避免因素的存在,导致了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这种状态给信用社内部治理带来了深刻的矛盾。这种矛盾性,是“公属”与“私掌”的分离,也可以说是“善”的目的与“恶”的可能的矛盾。从信用社的性质上来讲,信用社是按照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并主要为入股者服务的一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核心应是民主管理,但是现实情况却是一方面,由于股东股权过于分散,股东过于弱小,有限的投资难以激励其对信用社进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社员代表素质不高,参政议政意识不强,普遍存在“搭便车”现象,以至于出现产权模糊、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使得农村信用社实际上是投资人无法负责、无人负责、无心负责;另一方面,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上来讲,双方利益的不一致性势必形成两者利益上的博弈关系:经理层受理事会考核,而理事会对信用社的考核指标主要是当年收入、存款增长率和不良贷款率下降情况,很少关注长期可持续发展,又加上经理层任期短暂而且更换频繁,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理性的经理人往往会利用信息优势,抛弃信用社社员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选择“寻租”,诱发信用社短期化行为。这种异化的信用社内部管理工作,偏离了民主管理的渠道,致使“内部人控制”盛行。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难以观察并监督,因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实。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于富海 陈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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