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障碍及发展途径(1)(2)
2017-08-14 01:11
导读:(二)制度建设 目前,在农村除了国家规定的村民自治外再没有其他有关的制度来对其进行管理,制度的缺位必然会导致自治过程中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二)制度建设
目前,在农村除了国家规定的村民自治外再没有其他有关的制度来对其进行管理,制度的缺位必然会导致自治过程中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在滕尼斯的体系中,“共同体”是整体本位的,在此基础上,我认为宗族是小共同体,正是基于追求小共同体的利益使得一部分村民没能考虑全村的利益。因此,政府应该制定一些政策来对这种自然形成的小共同体造成破坏。而在现在的农村,他们要么从自身的眼前的利益出发,要么从候选人的个人背景出发,要么就是受乡镇政府领导的干预来选举,他们只是存在于宗族或个人的拉帮结派的小群体中,并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整体本位的大共同体。缺乏一种制度来引导他们从整体利益去考虑问题,进而产生了个人的理性导致了整体的不理性的局面。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袁慧英 许丽丽 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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