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在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责任(2)
2017-08-18 01:59
导读:合作医疗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控制医疗费用,这关系到整个制度的成败。当地政府应该牵头组织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以保障。主要包括:建
合作医疗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控制医疗费用,这关系到整个制度的成败。当地政府应该牵头组织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以保障。主要包括:建立县级医疗保障的监督管理机构。县政府成立由相应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改变过去由县卫生局一家负责的局面;成立由县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和参加医疗保障的农民代表组成的管理职能部门,人员由县政府统一调剂,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6];各乡镇要成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可由乡镇负责人、卫生院长、村委员会负责人、群众代表若干人组成,负责督促医疗保障实施、审核医疗保障资金筹集、管理、资金预算和医疗服务及经济补偿等重大问题[7]。对合作医疗基金和服务项目进行专门的管理,积极探索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的有效途径。
参 考 文 献
[1]杨洪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思路的探讨[J].科学论坛,2008.
[2]郑秉文.信息不对称与医疗保险[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 (6):8-15.
[3]《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课题组?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J].财政研究,2008,(3).
[4]邓大松,吴小武.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政府的作用[J].江西社会科学,2006,(5).
[5]贾康,张立承.改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模式的政策建议[J].财政研究,2005,(3).
[6]杨红燕.政府间博弈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推行[J].云南社会科学.2007,(1).
[7]王碧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中的矛盾及其解决[J].理论导刊.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