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职业安全卫生(2)
2017-09-22 01:25
导读:技术研究中心,作为该中心的信息室(对外名称仍为ILO/CIS中国国家中心)。其业务范围是:负责国内外职业安全卫生文献、图书、期刊的采集、馆藏、检
技术研究中心,作为该中心的信息室(对外名称仍为ILO/CIS中国国家中心)。其业务范围是:负责国内外职业安全卫生文献、图书、期刊的采集、馆藏、检索和咨询服务工作,并负责ILO/CIS与中国的联系工作等。
3.2&n与ILO/CIS合作回顾
ILO/CIS中国国家中心自1987年建立以来,与ILO/CIS等有关部门一起,为促进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的发展,做了以下工作:
·参与了由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开发署资助的“开发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计划”项目的信息部分工作(1989年);
·参与了由芬兰政府资助的国际劳工组织/芬兰国际开发署亚太区域职业安全卫生项目(ILO/FINNIDA)工作。在1992年至2000年项目执行期间,ILO/CIS中国国家中心开展了以下工作:
--1993年,ILO/FINNIDA与原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CIS中国国家中心共同合作,在北京举办了“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情报网络研讨会”。本次会议的目的是:讨论在中国建立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网,加强全社会在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协作,实现职业安全卫生信息资源共享,以最终服务于全社会,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来自全国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大专院校等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1994年,ILO/FINNIDA与CIS中国国家中心共同组织国家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网机构数据库研讨会。来自政府部门、雇主组织、企协等部门从事机工作的人员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1995-1996年,ILO/CIS中国国家中心进行了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机构的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编辑了中、版《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机构指南》。该指南介绍了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政府管理机构、工会组织、学(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信息中心等机构的概况;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1998年至1999年,ILO/CIS中国国家中心编辑了一本《中国化工安全机构指南(中、英文版)》,旨在加强各部门的信息交流,有助于在工作场所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化学危害。同时,也可作为政府官员、进出口商、化学品制造商、供应商、雇主代表、教育部门、国际组织以及研究机构使用化学品的有关人员的工具书;
--1998年底,ILO/CIS国家中心在项目专家的帮助下,建立了“中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网”(中、英版);
--1999年9月,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合作,举办了由中国国家中心下属分中心从事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人员参加的“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系统培训班”;
--2000年7月,国家中心与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劳工局北京局合作举办了“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系统培训员”培训班,目的是使这些培训员利用现有的职业安全卫生信息源,特别是国际互联网,迅速了解国际最新的职业安全卫生动态,掌握新的培训和教学手段,使他们能够承担起本系统或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工作。
ILO/CIS中国国家中心还采取多种形式(如免费分发亚太地区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利用中国国家中心编辑出版的刊物(原《世界劳动安全卫生动态》,后更名为《世界安全卫生信息》,现更名为《职业安全》),对国内外职业安全卫生信息进行宣传报导,使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众多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了国内外信息,对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3 国家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化现状
随着信息化大潮席卷全球,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信息化工作也有了很大发展,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了网站,发布各自的信息。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以来,对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比较重视,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会议,在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部署中,都对信息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局办公楼机关已基本建成投入运行,建立和开通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网站,开通了文件传输、信息查询以及一些服务功能,并与国家相关部门建立了连接。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
4.我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
4.1 缺少一个统筹组织协调全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的机构
十多年来,我们在与一些ILO/CIS国家中心接触中了解到,各国国家中心都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内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国的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对外作为该国国家中心与ILO/CIS和一些相关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我国ILO/CIS国家中心尽管1987年已成为ILO/CIS的成员单位,也与政府主管部门一起组织过全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网络研讨会,对外也与ILO/CIS开展过多次合作,参加过ILO/CIS组织的国家中心年会,但由于其地位一直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确,很难作为全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的牵头机构发挥作用。
4.2 没有一个能反映全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网站
,我国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网站很多,基本上都是侧重反映本系统、本部门工作情况,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很零散。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全面、系统地报道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状况的网站,对于开展国际职业安全卫生信息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是十分不利的。
4.3没有固定资金支持
尽管ILO/CIS中国国家中心在ILO/CIS的资助下,于1998年底建立了“中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网”(中、版),我们设置了一些栏目,其中包括法规、事故情况、职业安全卫生动态、安全管理、宣传与培训等,报道了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情况。ILO/CIS在其出版的《劳动安全卫生》刊物上,曾对“中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网”给予了充分的评价,并希望能在INTERNET上了解更多的中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但由于没有固定资金支持,人力和物力得不到保障,难以作到及时宣传报道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最新信息,与各国信息交流的速度非常缓慢。国际劳工专家希望我们网能作到及时更新,以真正发挥出信息在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高效作用。但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能作到网络及时维护。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5. 几点建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面对我国加入WTO后的形势,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借鉴发达国家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上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国际上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逐步实现与国际上通用的职业安全卫生规则与标准接轨,促进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充分发挥信息在上述工作中的作用,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 成立全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的领导机构
为加强全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的管理,建议成立一个全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的领导机构。该人员应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会、家协会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归口管理、协调全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在该机构的领导下,各部门再成立相关分支机构,构成全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的组织体系。
5.2 建立国家职业安全卫生信息服务系统
由于近年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机构不断发生变革,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能全面反映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网站。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建议建立一个国家职业安全卫生信息服务系统。该系统应能全面反映全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情况;能指导全国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能为用户检索到全国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信息;能连接到国务院各部委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省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等。总之,通过这个系统,就能了解到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全貌。
5.3 确立对外交流我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的窗口
鉴于ILO/CIS中国国家中心已于1987年就是ILO/CIS 的成员单位,与ILO/CIS开展过多次合作,与一些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信息中心进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