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电价制度及对我国电价改革的启示(1)(2)
2013-09-15 01:30
导读:每类电价中都有一种几乎与每天相适应的基本用电电价,还有用于鼓励用户在可能情况下将其部分用电量转移到本年度低负荷期用电电价,而这部分电价都
每类电价中都有一种几乎与每天相适应的基本用电电价,还有用于鼓励用户在可能情况下将其部分用电量转移到本年度低负荷期用电电价,而这部分电价都是可供用户自行选择的电价,因为法国的超负荷收费及高峰电价都是很高的。
1.3日本的电价情况
日本的现行电价是以社会高福利和推进节能为出发点的。对照明用电施行三段电价制,对电力用户采用了特别电价制。
1.3.1三段电价制
第1段是生活必需用电,电量限为120kWh/月,其电价最低;第2段电量限为120kWh/月-200kWh/月,电价约为第1、第3段电价的平均值;第3段用电为200kWh/月以上,其电价最高。这一制度反映出用电越多,电费越高,这对节能和高消费有一定的调节作用。1.3.2特别电价制
特别电价可说是一种递增电价,是参照历史用电量确定各类用户的电量基准,对合同电量和用电量未超过基准电量的部分采用低电价,对超过基准电量的部分则采用分段递增的高电价,新增用户则采用较高的电价。
1.3.3季节电价制
为了满足季节性高峰用电,需增加大量的发供电设备和线路,随着季节变化,用电负荷减少时,设备利用率大幅度下降,使运行和维修成本增加,根据成本为主的原则,必然在电价上有所反映。此外,对于任何季节,都存在昼夜用电的峰谷差,因而还有白昼和夜间的峰谷电价制。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总体策略研究
电力投资发展宜“换档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