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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电车与人力车各有利弊,共同承载着城市的公共交通。电车性能虽远超过人力车,但由于客观环境所限,电车的分布与数量还不能满足城市公共交通的需求。电车的筹设不但耗资巨大,还须层层审批,而且路面的狭窄也为线路的铺设制造了重重障碍。载至1926年,“吾国商埠中之有电车设备者,仅上海,香港,天津,大连,抚顺,及北京,合计不过六处”[3]。而且,即便在这些城市里,电车的数量也极为有限,不敷交通需要。北京电车公司屡次对乘客的“攀登车顶、攀跨车门或车身前后及机拖车中间种种情事”提出抗议,有时竟转由华北“剿匪”总司令出面禁止[4](p523)。其实,这种“挂票”事件的发生,固然与乘客的愚昧卤莽有关,但其根源则是人多车少的矛盾。因此,人力车与电车虽存在性能优劣的区别,但同样都为城市公共交通所必需,缺一不可。
然而,电车的开设不可能不对人力车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