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战略与对策(2)
2015-12-27 01:01
导读:3、小城镇处于农村与城市联系的前沿,小城市(镇)的发展是促进全省农村城市化的最重要力量。我省除部分由于资源开发形成的资源型城镇、旅游型城
3、小城镇处于农村与城市联系的前沿,小城市(镇)的发展是促进全省农村城市化的最重要力量。我省除部分由于资源开发形成的资源型城镇、旅游型城镇和沿边的口岸型城镇外,80%以上的小城市(镇)都是由农村型聚落发展而成,其发展至今仍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密切关联。这些小城镇往往同时具有城市型和农村型两类人居环境的发展特点,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重要纽带。小城市(镇)的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的主要方式之一。相对于许多大中城市,我省小城市(镇)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全省小城市(镇)地域分布差异明显。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分布受到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发展历史、区域生产力布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城镇分布密度明显地表现为南部高于北部、西部高于东部、平原高于山区等特征,全省农业发达地区,特别是开发最早的松嫩平原成为全省城镇分布最密集的区域。
(二)存在问题
1、小城市(镇)经济结构趋同,产业层次偏低,发展特点突出。黑龙江省80%以上的小城市(镇)均由农村型居民点发展而来,使这些小城市(镇)均具有较为典型的农产品集散和初加工型城镇的特点,而发展较快的县级城镇的产业也多以农产品加工和为其自身服务的建材、农业机械修配等为主导,其中心地职能也仅限于县城的
政治、文化中心。这种建立在农业开发之上的城镇类型在发展中无疑缺乏足够的竟争力。趋同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使各级小城市(镇)难以形成群体力量。
2、小城镇发展相对缓慢,力量薄弱。黑龙江省小城市(镇)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相对于发达地区,小城市(镇)的发展仍然是我省城镇体系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人口规模偏小、经济实力弱、建设层次低等使小城市(镇)在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大学排名 3、小城市(镇)城市建设层次偏低。我省许多小城市(镇)的城市建设沿袭了农村型居民点的发展模式,造成了城市用地集约性差,给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集中供热、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城市景观风貌缺乏特色等许多问题,使小城市(镇)的舒适度、安全性等不尽人意,进而减小了小城市(镇)的吸引力,影响到小城市(镇)的进一步发展。
4、“条块分割”影响小城市(镇)的统一管理和健康发展。由于我省长期以来计划体制之下形成了森工、农垦、煤炭、石油等多种体制与政府并存的现象,许多小城市(镇)形成“一城两制”甚至“一城多制”的发展格局,使城镇的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有机统一被人为割裂,从而严重影响了小城市(镇)的健康发展。
三、黑龙江省小城市(镇)发展的基本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应立足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适应面向21世纪的发展需求,寻求一种具有其自身发展特色的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
2、区域性原则。充分协调小城市(镇)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在各级区域的市场中寻求发展优势,确定发展方向,避免低层次的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同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