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对策研究(2)
2015-12-30 01:14
导读: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城市规划信息化,多数大城市已经开展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电子辅助报建等系统的建设。而数量众多的中小城市的城建信息化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城市规划信息化,多数大城市已经开展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电子辅助报建等系统的建设。而数量众多的中小城市的城建信息化工作尚未得到理想的推进。随着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的深入,每个城市都建立起完备的城建信息系统将成为必然,这将为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服务、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等服务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3.3 部分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机构己积累业务经验与市场运作经验
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机构在实践过程中,已积累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如1999年成立的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就是依托广州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的部分职工为主体,以自动化中心原有的成果为基础,面向市场提供城市规划领域的信息技术开发和服务,现在已经成为了国内同行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业务领域涉及规划、环保、测绘、商业布点、人口统计等行业的信息技术应用,服务对象已经达到东北、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的几十个城市[1]。中国城建数字图书馆系列数据库的运行商,也开展了面向个性化需求的服务,并制定了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为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其成功的运作模式也可以为其他同类企业发展提供借鉴。
4 促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4.1 深化对城市规划信息价值的认识
城市规划信息的持有量,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编制的质量、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城市建设的水平。而目前,有一些政府部门和规划设计企业认为专门开展信息工作是一项负担,将购买城市规划信息产品和服务认为是一种浪费行为。这种观念不仅不利于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市场拓展,更不利于政府部门与时俱进、科学决策,不利于设计部门把握时代设计理念、提供高水平的设计产品。为此,需要行业的信息管理部门、社团组织积极宣传及依托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宣传城市规划信息的价值和作用,改变部分机构和个人的不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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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及时开展城市规划信息标准化工作
城市规划信息标准化是城市规划信息服务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相对统一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和交换平台标准,交易双方就难以达成交易或者交易成本很高。因此,在互联的环境中,只有通过建立标准化体系,做到总体规划、统一标准,才能发挥行业内部和行业之间各个节点的互动性,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实现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良胜发展。
4.3 促进政府部门的城市规划信息资源共享
我国的城市规划信息大部分为政府部门持有,而目前这些信息的共享程度普遍不高,另外不少城建档案馆(室)的信息化工作尚未起步或正在起步,信息质量不高。因此,促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需促进政府部门的城市规划信息资源共享,政府信息部门应当积极对所贮存的规划信息进行深加工,并以一定的补偿方式提供给城市规划服务企业。
例如城建档案馆中的一些优秀设计作品和历史照片,如果通过有偿使用机制提供给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再由他们加工、发布之后转售给设计部门,则可作为某些历史建筑复原重建的依据。
4.4 调整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机构职能
目前,不少城市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信息服务中心,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档案数字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