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做好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的基本问题(1)(3)
2017-08-28 05:36
导读:1.3.1 工程监督机构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行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⑴、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
1.3.1 工程监督机构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行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⑴、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⑵、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⑶、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⑷、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⑸、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
⑹、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⑺、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3.2 明确工程建设监督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熟悉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
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既是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督宏观控制的重点,同时也是监理单位微观监理的重点。
1.3.3 了解、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序,正确履行监理职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督机构应抽查监理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及相关要求,工程的隐蔽程序为: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②报验申请——③监理检查验收——④验收合格——⑤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⑥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⑦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或不检查。程序①~⑤为工程隐蔽的基本程序,⑥为法定程序,⑦由监督人员根据隐蔽部位的重要性、施工质量情况,采用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等方式,检查人员施工质量,并视情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监督抽查的同时还要抽查监理的旁站记录。所以,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除了要按照基本程序,完成隐蔽前的质量检查外,还要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法定程序的工作,同时做好各个程序监理记录。
共3页: 1 [2] [3]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轨道交通系统对周围环境的振动影响
论城市客运形象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