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库水环境容量计算(1)(2)
2017-09-03 01:26
导读:2.1.2 设计水文条件 水文条件是决定水环境容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三峡库区水文条件年内和年际间变化很大。设计水文条件的确定,反映了水质保

2.1.2 设计水文条件 水文条件是决定水环境容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三峡库区水文条件年内和年际间变化很大。设计水文条件的确定,反映了水质保护目标的安全系数。根据国内、外水质规划计算规范、结合三峡库区江段水文水质特性,从偏于安全考虑,采用90 %保证率连续7d 最小流量作为水环境容量计算的设计水文条件,简称7q10 。同时,为了比较三峡水库建成前、后库区环境容量变化,三斗坪水位分别取为相应于7q10 设计流量下的天然河道水位为65 8m(代表天然河道状况)以及三峡水库建成以后的运行调度水位168 6m 和三峡水库正常蓄水位175m 。 2.1.3 水质控制指标 水环境容量计算的水质控制指标为codmn 和nh3-n 。在三峡水库水功能区划的工作基础上,围绕三峡水库水环境容量计算所需的计算条件,对库区总体水质(①“总体水质”是一个正式文件使用、具有三峡特色但内涵模糊的概念,对三峡库区“总体水质”理解各不相同,缺乏公认、明确的定义。本文中的“总体水质”是指以断面水质平均浓度来评价的水质状况,“总体水质”对应“总体环境容量”。实际上“岸边水质”对工农业和人民生活更为有用。三峡库区沿岸有二十多个大、中、小城市,即使污水达标排放,也存在一定范围的污染混合区。在用“总体水质”概念来反映三峡水库宏观水质状况的同时,还需要有“岸边水质”的概念。 对大江大河来说,“总体水质”不超标,并不意味着“岸边水质”不超标。“岸边水质”对应“岸边环境容量”。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9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长江上游水污染整治规划的批复”,1999 年1 月25 日。)和城镇江段岸边水质,提出了更具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1 )总体水质保护目标。按照三峡水库水域功能区划和容量方案拟定原则的要求,三峡水库总体水质按地表水水质标准ⅱ类水控制,允许库区3 个重点城区江段下游一定范围内岸边水域按水质标准ⅲ类水控制,在满足功能区类别控制的同时,各断面的控制浓度以现状水质(1998 年)为基准,作为总体环境容量的水质目标的控制条件。三峡水库水环境容量的水质保护目标与断面浓度控制见表2 。 (2 )岸边水域水质保护目标。岸边环境容量主要是针对岸边排污混合区的控制而言的。排污混合区在环境管理中定义为认可的污水排放口附近的允许超标区。 排污混合区允许范围的规定,涉及水环境的功能区划、水流条件及排污条件等诸多因素。从国内外的有关资料来看[8],一般都是采用平面面积及其最大长度和宽度来确定。有的也以相对比值来表示:例如面积为水域表面积或河流横断面的百分比;宽度为河宽的百分比;流量为河流流量的百分比等。另外还有一些采用定性或半定量的限定来确定排污混合区的范围。r.l.doneker 和g. h. j irka [9]介绍了排污混合区的概念、定义及美国一些州对于混合区范围的限定,提出了混合区可用长度、横断面面积或水体体积来定义。对于河流,美国大部分州规定混合区范围不超过河流断面或体积的1/4 ,有的确定为1/5 ,在virginia 州仅定义了混合区的长度,在夏季与冬季混合区的长度分别小于平均河宽的1/10 或1/5 。我国对海域及河口地区的污染混合区允许范围也有规定,但对河流中污染混合区允许范围,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缺乏可以广泛应用的定量数据,甚至还难以提供准确的定量计算方法。

按照收集的大量实测资料分析,长江干流上较大的污染混合区范围,其长度一般都在100 ~500m 之间、宽度在40 ~200m 以内。建库后的污染混合区的控制标准可以选择长度、宽度、面积3 个参数以及3 个参数的组合方案。具体组合方案,必须通过水质模型的反运算,将三峡库区一些主要排污口分别按混合区长度、宽度和面积控制,分别计算不同控制条件下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来确定合理的污染混合区允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