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下完善税制的新思路(2)
2017-09-19 06:10
导读:四、优化税制,寻找一种能保持收进水平可持续增长的税收结构 各级税务机关要与国家其他经济治理部分相互协作,结合我国经济运行态势的重大转变,
四、优化税制,寻找一种能保持收进水平可持续增长的税收结构
各级税务机关要与国家其他经济治理部分相互协作,结合我国经济运行态势的重大转变,密切关注经济税源结构的变化情况,事先对税收收进的增减变化进行预警监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对税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此同时,可根据需求约束下国家对经济结构大调整的进程和加进wto后对我国经济结构的影响来优化税制结构,通过优化税制结构来谋求国家税收收进的可持续增长。为促进国内经济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调整,进步民族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在灵活运用wto规则条件下,根据国家新的产业政策要求,制定税收政策,调整税制结构,对于需要保护的幼稚产业和需要鼓励的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在税制上给予适当倾斜,对于加进wto后可能带来较大损失的产业要在税制上适当给予照顾。此外,在优化税制结构的同时,还要清费立税,重构税费制度,建立起以规范的税收收进为主、收费为辅、税费并存的政府收进体系。通过税收制度的结构性调整和优化,使改革之后的新税制更具有满足政府收进需求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两大职能,使加进wto后的税收收进不仅不会减少,而且还能产生可持续增长的积极效应,从而给加进wto后的我国政府维持其高水平的施政能力奠定基础。
五、进步税收立法级次,加大税收执法透明度
为切实做到依法治税,应尽快完善税收立法,使税收真正符合“一税一法”的法定主义原则,为此要早日制定并颁布税收基本法,全面规范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使税收的整体行为做到有章可循。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授权立法的精神,对现有税收实体法及时完善。对于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经过修改后较为成熟的应上升为法律,不能上升的应将“暂行”二字往掉,变为正式的条例。对于195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和中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要在废除和更新中制定新的法律来取代。修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时,要把国际上通行的关税措施概括进来,也要把世贸组织认可的保障条款如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包括进来。在完善税收实体法的同时,也要根据多年来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题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等程序法律加以修订。与此同时,要把规范税收执法、进步执法透明度提到议事日程。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六、建立全球性税收情报网络,全面监控电子商务税源,并逐步建立起网上征税系统
对我国日益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应对,未雨绸缪。首先要将税务系统业已开展的税收电子化建设提速,加大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进步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利用电子化手段拓宽税收征管的领域和视角。在搞好税务系统自身网络建设的同时,要及早实现与国际互联网的全面连接,以及在网上与银行、海关、网上贸易用户的连接,建立起国内外税收情报畅通交流的税收情报网络,实现真正的网上监控与稽查。加强与其他国家税务当局的网上合作,有力打击利用国际互联网的偷税和避税行为。条件成熟后要考虑建立起我国的网上征税系统,实现在互联网上完成从纳税申报到税款安全进库的征收过程,从而使整个税收征收治理工作真正做到无纸化、电子化、数字化和自动化。目前关键要做好应对预备,在基础设施、经费和科研职员投进方面要敢于花大代价,搞网上征税的联合攻关项目,力争把网上征税的技术题目和网络的安全性题目先解决好,为下一步实现网上征税奠定好基础。
七、适应新形势,转变观念,完善机制,探索税收治理人才培养的新思路
加进wto后,国际化的经济活动将使我国的税收治理变得更为复杂。外资企业特别是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大财团利用各国税收制度的不完备和税收治理水平不高进行避税和转让定价的现象较为普遍。网上国际贸易、金融国际化等也给税收带来诸多困难。维护国家主权和税法尊严,保护国家利益,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是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这就必须要有一大批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既懂经济、法律、外语,又熟悉现代化税收征管手段的高级专门人才。我们要转变观念,勤于思考,探索税收治理人才培养的新思路。要从以前封闭的思想中解放出来,注重科技兴税、素质教育、终身学习;要注重税务治理职员的专业培训向经济、法律、外语等多知识点转移,使我们的税务职员完成从单一型人才向复合型人才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