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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识社会的概念辨析
“知识社会”已经不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概念,社会各界已经对“知识社会”这个字眼耳熟能详。然而,学术界迄今仍然没有一个严格界定、获得公认的“知识社会”概念,对“知识社会”还存在着诸多不同的理解和判断。就学术界对知识社会概念已有的定义和理解而言,其主要的观点大致上有以下几种:
(一)知识社会是一种其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知识化”的社会。莱恩最早给“知识社会”术语下定义,他写道:“知识社会是这样一个社会,其成员(1)探究他们关于人类、自然、社会的种种信念的基础;(2)(或许是无意识地)为真实真理的客观标准所引导,并且,在较高层次的教育中遵循证明和推理的科学规则;(3)将相当多的资源投入到探索中,因此而具有大量的知识;(4)经常努力收集、组织和解释他们的知识,为当前的目的而从中汲取进一步的意义;(5)既运用这种知识来倡导他们的价值和目标,也运用这种知识来阐述(或许还修正)他们的价值和目标。"显然,莱恩是从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知识化”(或“科学化”)的视角给“知识社会”下定义的,他受到了当时流行的实证主义科学理论的深刻影响。实证主义科学观认为,科学知识会取代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其他形式的知识,科学推理即使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样,莱恩在其定义中强调,知识社会的成员的行为由真实真理的客观标准所引导,他们的价值和目标为遵循科学规则而系统地获取的知识所倡导、阐述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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