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高中语文新课标的再思考(1)范文(2)
2014-05-30 01:05
导读:6.素质培养成效具有滞后性。素质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形成的。它往往是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如语文的语感就不是读几
6.素质培养成效具有滞后性。素质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形成的。它往往是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如语文的语感就不是读几篇文章就能形成的。而且,它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检验的。
三、新课标员活实施的理论思考
由于上面所说的种种原因。新课程对于不少地方、不同层次的状况来说还只是“乌托邦”,就是在教育发达地区,实施起来也并不能行云流水。它是一种理想,一个观念层次的东西。所以,作为基层的教师,能做的,应该做的,只能是对它的创造性的实施。
1.新课标只是一个参照标准
新课标的编写组长巢宗祺教授在他的讲座中曾提到“新课标不可能在任何地方、不同层次适用,它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参照标准。”因此,我们没有道理对新课标的各项要求进行盲目的断章取义的肢解。不同的地区。如东部与西部,教育资源、地域特点有很大的差异。学生的成长背景有很大的区别,不可能用相同的方式、相同的要求。不同的学生层次,优生与后进生。也应该“因材施教”。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新课标是我们的教育理想,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而具体的实施,应该着眼于现实。
2.关于“赋权于教师”
教育改革中,如果忽视了教师的权力就如无视学生的主体性一样。将使教改失去活力而僵化。课程实施是课程改革的关键环节。而课程实施的主要参与者是教师。成都
教育学院的严先元教授认为,课程改革大致相当于教学改革,教师是连接二者的中间环节有人说:教学改革的过程就是课程改革的过程。可见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张华把课程实施的取向分为三种:忠实取向,相互适应取向,课程创生取向。即不同的教师在课程实施时的不同方式。忠实取向认为。“教师这一角色的实质是,教师即课程专家所指定的课程变革计划的忠实执行者。教师就是课程的‘消费者’。”相互适应取向认为,在课程变革过程中。实践者对课程做出修改是不可避免的。正如富兰所说:“变革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事件。”相互适应取向中的教师是主动的、积极的“消费”者。课程创生取向认为真正的课程是教师与学生联合创造的教育经验。既有的课程计划只是供经验创生过程选择的工具而已。三种取向都有存在价值,有其优劣,这里不加评说。其实,三种取向当中,展现了教师权力的增加过程。现实生活中,教师连第二种取向都还不能做到。教师是教学层次的课程实施者,在他前面。观念层次、社会层次、学校层次,特别是社会和学校,赋予教师的自主权太少,毫无疑问,这极大地抹杀了教师的创造性。没有了教师观念和行为上的进步,教育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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