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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中办、国办转发了《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中办字[2005]5号)启动了2005一2010年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其中进一步明确了省级分中'的技术功能:要建好省、市、县各级技术服务平台。按照”科学设计合理布局的方针在全国建立若干个镜像站点。省级分中心和有条件的市、县分中心要按照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制定的规划和标准做好镜像站点的建设。积极采用数字图书馆技术。要在数字图书馆技术体系框架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进行建设。要将已建的数字图书馆资源通过“工程”为群众提供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各地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科学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各地分中心要加强和完善分中心网站建设使之适应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成为“工程”资源发布和服务的重要窗口。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在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编制《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一五”规划》时,又对文化共享工程的技术体系进行了规划。明确了文化共享工程要依托国家骨干通讯网络采用数字图书馆技术和标准规范研究成果逐步建设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系统网络平台保障双向互动、按需服务的要求,使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具备提供数字图书馆服务的技术能力。国家中心主持、各省分中心和有条件的分中心共同参与共同构建统一管理元数据、分散进行对象数据建设的技术平台实现元数据与对象资源分离、个性需求有远程支撑资源建设网上呈现的功能。国家中心要依托国家图书馆以及省、市、县级图书馆建设统一、交互式的网络管理平台,实行网络管理及时了解服务需求,掌握服务状况,进行远程指导加强技术监管。
可以说2005年以后文化共享工程的新发展对省级分中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了资源存储的模式强调了数字图书馆技术的运用提高了统一技术平台在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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