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美国政府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及启示(1)(2)
2015-06-16 01:06
导读:(四)日本行政资产管理机构和职能 日本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按照其特点分为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是完成国有资产管理事务的行政机构。)、咨询机构(
(四)日本行政资产管理机构和职能
日本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按照其特点分为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是完成国有资产管理事务的行政机构。)、咨询机构(咨询机构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咨询机关,在财务省设置了“财政制度等审议会”等三个国有资产审议会。审议会除了具有对财务大臣以及财务局局长等提出的咨询事项进行调查审议、回答的职能以外,还有政策建议职能。)和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由国会、会计检查院和总务省构成。国会是日本最高权力机关,拥有国家行政的调查权以及在法律上决定审议事项的权利;会计检查院负责每年对国有资产的收付进行会计检查;总务省负责监察行政机构业务的实施状况并予以指导。)三类。在执行机构中,根据管理事务的层次不同,又进一步分为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机构、行政资产管理机构和普通资产管理及处理机构。

ネ2 日本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
行政资产管理的综合管理机构为财务省的财务局,责任机构为相关各个省、厅。财务省大臣是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的负责人;相关的省、厅长是行政资产管理的负责人。日本行政资产的管理机构及流程参见图2和图3。

图3 行政资产管理的各执行机构
由于行政资产所在地分布全国各地,因此,不可能完全由各省厅总部直接负责。《国有资产法》规定各行政资产管理的执行机构可以委托给其下属机构、地方的公共团体或地方的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并将委托管理情况向财务大臣汇报。各省厅总部一般将各地的行政资产委托其下属或外派机构负责管理。ァ 。ㄎ澹┕芾砟谌荨⒘鞒
日本行政资产的管理具体包括行政资产的取得、维护、保管、运用等。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行政资产的取得是行政资产管理的第一过程,是行政资产发生重大变动的阶段。为了审查、掌握预算及政府各部门资产的取得情况,有利于从全局出发平衡各政府部门间资产的分布,《国有资产法》赋予财务省大臣行使行政资产管理的统一审批权。
为取得行政资产以及有关行政资产的大的修缮和工程改良,各省厅(执行机构)需向财务省(综合管理机构)递交详细记载预算、经费支出等内容的
申请书,由财务省对取得行政资产的
协议书进行审查、批复。审查内容主要是判断取得行政资产的合法性、妥当性以及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参见图4)。对于新建建筑物,由国土交通省负责招标。

图4 行政资产的取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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