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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生产关系出现的新特点。马克思当年探讨劳动价值论,为的是将其作为探讨剩余价值学说、揭示剥削的理论基础。与那时相比,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无论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还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都有了新的变化。仅从我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来看,深化劳动价值论面对的是与马克思所构想的社会主义有着巨大差别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尽管实行的是公有制,但这种公有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公有制。在这种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实行的又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种经济制度,诚如江泽民在“5·31”讲话中所强调的那样,它是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的深刻总结。基于这种经济制度,我国目前的生产关系的新变化有如下特点:第一,劳动者可以并已经具有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个人财产权,劳动者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以个人所有和社会占有相结合的方式存在。第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劳动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成了商品,可以买与卖。第三,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合理地存在,并发挥着巨大的职能作用。第四,与上述内容相对应的现代分配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依据贡献共同分享利润。为此,社会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相结合的收人分配制度:于是,参与生产过程的一些重要生产要素(资本、技术、土地等)成为重要的收人来源。
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新变化,尤其是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出现的新特点,这是引发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深化和创新的根源。不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地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给予深人研究。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和创新就没有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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