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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二重性理论仍然适用。
一些学者提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其中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马克思创造劳动价值论时尚处于工业经济初期,科学技术并不发达,在劳动过程中也是以体力劳动为主,因而马克思所指的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指体力劳动,在科技如此进步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今天,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虽然马克思那个时代,直接劳动者的劳动,以体力为主的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主要形式。但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是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价值。
尽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生产劳动的具体形式会有所变化,但只要商品经济存在,这些劳动具体形式所体现的对人类劳动力耗费——抽象人类劳动,是不变的。而且,马克思也从未把劳动仅限定为体力劳动,并非没有看到知识,智力的作用。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人类一般劳动不单纯表现为体力劳动,而是体现为各种智力的付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马克思还认为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这种发展总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来源于社会的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因此。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创造商品价值在知识经济时期仍然具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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