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私(下)(4)
2017-08-30 05:33
导读:不错,观察现实生活,每一件损人利己的客观行为,追根索源,都不外是"自私"的结果。然而,这并不等于所有的自私都指导损人利己的行为。人可能依靠
不错,观察现实生活,每一件损人利己的客观行为,追根索源,都不外是"自私"的结果。然而,这并不等于所有的自私都指导损人利己的行为。人可能依靠自身的理智、良心、道德的抑制,以及外部环境的控制、影响,而将自私抑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以达到利己利人的客观效果。简单图示:利己利己统行为效果内外(作为观念的)内外行为效果矛自私一行为效果有控无控行为效果盾利他损人
必须理解并记住"人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具有现实客观的统一性"
这一基本事实。但那些否定一般自私的人们却只是注意、强调了一般自私向恶性自私转化的联系,就象注意到了河流、原子能与它们可能转化成对人的灾难一样,可惜却忽略了二者的区别,而且忽略了人类能够控制、消灭它们带来的灾难而利用其优越性的能力。因此,是片面的、错误的,于现实中行不通。
具体结论之一──经济的如果人一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或本集团的利益是事实,那么,经济制度应符合这个现实。当人进行经济活动时,应当使他的经济活动与他的物质利益紧密挂钩。挂钩从两方面体现:当人工作较别人更好、更有成效时,他应多获利;工作较差时,应少获利,或不获利,甚至折本。对于这一点,人们己从数亿人参加的"大锅饭实验"失败的惨痛教训中,变得较为清醒,改革的出现就是明证。
具体结论之二──
政治的怎样让人掌握权力很好地为公众利益服务,同时又阻止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去侵害公众的利益,这是
政治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一切合理的政治制度都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
如果每个人都有自私的因素、成份,都具有损人利己的倾向、可能,那么,就不能让任何人搞政治专制,不能让任何人掌握绝对的权力,而是必须牵制、限制任何人的权力。因此,认识人的自私,为反对专制、独裁提供更加充实的理论依据。(全文完)此文经刘耀杰、王明初两同学作了部分删改在此谨表深深的谢意。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注释:①如果有人看见小偷偷窃而不检举,他的行为与小偷是有区别的。
②见《新的综合》(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版[美]·威尔逊著)
第141-142页。
③在某件事上是无私的,与在所有事件上都是无私的,是两回事。
我指的无私是通常意义上的,与某些伦理学词典解释的"大公无私的境界"不是一回事。参见《伦理学词典》(罗国杰主编第151页"大公无私"一目)。
④这类思想家有法国的爱尔维修、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等。
⑤见《新的综合》。(同上)
⑥我国理论界习惯上只将"生产资料的私有"视为私有制,而我认为,"生活资料的私有"同样是私有制。当然,两个概念是有性质上的区别的。
"自私"的解释及使用"自私"的实例
博士、学者汪丁丁在《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一文中,对"《原富论》的根本贡献是论证了’自私导致国民财富’的增长"的观点,表示强烈的反对与厌恶,认为这种观点"首先是对亚当·斯密本人道德理论的忽略,其次是对哈耶克思想的背离,再次则反映出无神的文化传统培养的’根性’的庸俗。"(见人民大学书所资料中心《伦理学》1995年11期)。
汪先生的愤怒促使我在写作《论自私》数年后,重新审视"自私"
这一概念。深思后,我坚持:作为已有的且使用频率颇高的概念,"自私"的本质含义,只能从人们实际使用的意义中抽象。否则,任何大学者,任何高级权威的界定都将毫无意义。
为此,我既从词典中仔细查阅了"自私"条目,更从书刊杂志中,注意收集了人们使用"自私"的实例。我相信,收集的实例,对所有愿意思考"自私"这一重大而现实问题的人们,将不无裨益。
一、词典中"自私"的解释
1、自私,指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集体(国家)和别人的利益。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见《新华字典》。)
2、自私,指(1)只为自己打算,只图个人利益;(2)归个人私有;(3)偏私。(见《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