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现状与管理(2)
2013-10-22 01:05
导读:2几点建议 2.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部令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2 几点建议
2.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 部令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加大执法力度,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障托幼机构预防性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2.2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应实行三级管理,既卫生行政部门、妇幼卫生机构、托幼机构管理。
2.3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制定本地区有效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个体幼儿园应严格整顿。
2.4制定相应的办园标准及考核细则,组织卫生监督所、妇幼站、疾控中心、教育局相关人员对托儿所、幼儿园进行定期指导,并进行一年两次考核,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5由妇幼保健站负责对辖区内幼儿园园长、保健人员进行培训、保教人员。炊事员的培训由幼儿园保健医负责。
2.6严格把关,凭妇幼站站的保健证、体检单入园,幼教老师持妇幼站站签发的健康证上岗。
2.7加强膳食管理,制定带量食谱,并向家长公布幼儿每月膳食费用,保证餐具、饮水及食品的安全卫生。
2.8加强卫生消毒与疾病防治,每班必须有消毒设施,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传染病流行季节有防治措施。
2.9做好体弱儿、肥胖儿管理,做到保健医、班级老师、家长密切配合,共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