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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在重组并购中的税务筹划(2)

2013-09-23 01:10
导读:在重组的过程中,如果增值税税率大于平衡点,债务人可选择缴纳营业税的不动产或者无形资产清偿债务;如果增值税税率小于平衡点,债务人则应该选择

  在重组的过程中,如果增值税税率大于平衡点,债务人可选择缴纳营业税的不动产或者无形资产清偿债务;如果增值税税率小于平衡点,债务人则应该选择缴纳增值税的产品清偿债务。需要说明的是,营业税属于销售税金和附加的范畴,其数额的大小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是成反比的。所以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进行流转税的纳税筹划,还要考虑其对所得税的影响,从整体上把握纳税入的负担。

  (二)利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税务筹划

  为了避免加重纳税人在债务重组中的税收负担,债权人与债务人还应该在关联关系上注意有关规定,即: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别按照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如果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关联方之问的含有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原则上债权人不得确认重组损失,而应当视为捐赠,债务人应当确认捐赠收入;如果债务人是债权人的股东,债权人所作的让步应当推定为企业对股东的分配,应该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即“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利润两项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该方面进行纳税筹划时,首先应该确认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否则不仅债务人的所得税负担不会减轻,而且还会加重债权人的税收负担。而确定这种关联关系对于双方并不是难事,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其次,债权人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可以不作为债务人捐赠收入,当然债权人也不视同无偿赠送,在流转税方面有利可得。

  二、企业并购中的税务筹划

  (一)通过企业间收益的组合进行所得税筹划

  1.连续高盈利的企业兼并账面亏损的企业,可以达到减少所得税的效果。高盈利企业一般会主动寻找目标企业发起兼并攻势,一旦兼并成功,其高额收益与被兼并企业的账面累计亏损可以相抵消,从而降低合并后企业的总收益,减少所要交纳的所得税。但是应当看到税法通常会规定对于以前年度的亏损只能利用此后有限年度内的盈利加以弥补,这样就使得利用兼并企业问收益的组合进行税务筹划要受到一定的时间限制。例如我国税法规定: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时限为5年。因此,兼并企业如果想使用这种税务筹划的方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兼并企业必须在目前以及今后可预见的若干年内能够连续高额盈利;被兼并企业以前几年累积大额亏损,并且预计近年内扭0无望;兼并后企业是以总体收益进行计税的,即其中任一企业不存在税收征管上的限制,而使合并后的企业仍要分别纳税。这三条都是为了保证利用企业收益组合的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2.即使是两个先前都盈利的企业发生兼并,也可能产生所得税规避的效果。从长远来看,企业的收益总是波动的,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处于盈亏交替的状态之中,所谓盈利的企业只是多年累积盈利大于累积亏损而已。所以,即使两家企业都有当前利润,其兼并同样可以减少未来的税收义务,因为合并后现金流量的变动性降低,在未来期间内一个企业的利润将会因另一企业的亏损而抵消或降低,这将带来税收的节省。当然,这种方法的效果必须以两企业收益(或现金流量)之间的相关性较小为前提。也就是说,两企业的收益尽量避免同步变化,例如,一个企业处于盈利状态而另一个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这时通过组合其收益来进行税收筹划的效果可能较好。

  (二)利用企业兼并中的固定资产重估增值进行税务筹划

  企业兼并过程中总会伴随着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的重新评估,对于长期处于固定资产被低估或折旧率较低的企业而言,通过兼并可以寻求到提高资产计价的机会,可以提高后的价值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获得更多的税收扣除。

  固定资产重估增值的优点不仅限于被兼并企业的税务抵减方面。例如,以交换股份的方式进行的企业兼并,不仅为被兼并者提供了重估资产价格的机会,而且兼并企业也具有资产重估的机会,而且资产重估使得企业原来潜在的未实现收益得以实现,这促进了企业股票价格的上扬,双方股东都将由此获益。而且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数量就扩大了企业的能力,美化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能力,所以它为企业带来的潜在盈利更大。

  (三)企业兼并使得资本利得取代现金股利而进行的税务筹划

  进入成熟期的企业往往具有较多的闲置资金而高回报率的投资机会却相对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多会以发放现金股利的形式支出相对过剩的资金。而在许多国家的税法规定中,股东收到现金股利要被征缴高税率的所得税,但是相同数量的资本收益税负却较少。如果企业不支付现金股利,而是通过更为合理地使用这些资金,取得高额的回报来增加企业股票市价,就可以避免缴纳高额税款,而股东也将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也是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的要求。

  因此,有些企业通过兼并其他更能有效利用资金的企业,获得较好的投资机会和高额回报。这种类型的兼并多为不同行业问的兼并,将收购企业的过剩资金让渡到被收购企业,这就扩大了投资范围,增加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回报率,这一优势在西方企业中被称为兼并的协同效应。许多管理界权威都认为,兼并的财务协同效应可以增加企业的价值,提升股票价格,这时股东可通过出售所拥有的股票而获得相同或更高的资金收益,却不必缴纳较高的所得税,这似乎更符合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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