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薪酬制度如何走向规范(2)
2013-11-13 01:04
导读:一、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其内在的制衡机制促生企业的行为规范,减少内部人控制的机会,对薪酬制度的制
一、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其内在的制衡机制促生企业的行为规范,减少内部人控制的机会,对薪酬制度的制定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是有效防范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国企经营者的“风险”等问题的根本途径。
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应当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对薪酬制度的设计与考核负责。企业的薪酬设计应当由董事会集体作出决策,而国有企业需将薪酬设计上报给国资委备案,以实施监控,从而有效避免企业自定存在的问题。
从美国的情况来看,其高管薪酬的数额和结构,一般是由其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来制定,而且还会邀请一些专业薪酬顾问来参与咨询,其成员一般都很专业。[2]我国国企也应对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结构加以严格界定,其构成可以包括企业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企业的员工代表、独立董事、外部咨询顾问等,但是不应该包括层人员;其中,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相当高的比例。此外,具体制度可参照《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加以设计。
二、国企经营者的化任命 目前,我国对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实行的是任命制度,这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无疑是必要的;但也确使企业经营者需要更多地考虑与上级关系的处理。因此,要尽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对实行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企业,国家可不再直接委派或聘任经营管理者,改由者委派或同意等办法任用,企业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另外,大力发展经理人市场,储备大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促进资本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配置,实现国企经营管理人员的优胜劣汰;并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使经理人才的薪酬趋于合理。近两年,我国政府也开始了有关的尝试,如2003年9月16日,国资委发布《
招聘公告》,推出6家中央企业的7个高管岗位面向海内外人士公开招聘,并全部按“市场价”确定薪酬。今后,企业、包括出资人自主通过人才市场“猎头”,应成为选择经营者的主要形式。
三、发挥多元化激励和约束体系的功效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方式比较单一,难以有效发挥其激励和约束功能。今后,一是要建立多元化的薪酬制度,二是要加强对经营者的考核监督。
多元化的薪酬制度设计,主要是把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激励与约束功能。短期激励可以包括
、年度奖金、特殊津贴等形式;长期激励,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年薪制、持有股权和股票期权等多种薪酬方式,有步骤地推进薪酬制度的完善。近年来,我国中央和部分地方政府已在努力施行和推广年薪制。推行年薪制,可以通过制度设计,较好地控制职务消费。国际上许多企业已把职务消费计入薪酬制度,通过对管理人员设立一定规模的职务消费专款,与工资一并都由其自己支配,从而有效抑制企业高管的消费冲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全部由政府主导改革,却是不尽合理的,而应当由企业按照严格的程序自主决定。
科学的薪酬制度还包括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跟薪酬激励挂钩。目前,我国很多国企对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体系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应当包括两个层面的业绩考核,即政府的监督考核和企业内部的业绩考核。政府监督作为外部考核,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行为加以约束,发挥监督作用,必要时由相关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对企业行为加以控制,以避免损失;对于出色完成资产保值增值任务、业绩优秀的经营者,则可以给予相应奖励。企业内部,也必须建立严格的业绩考核与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人事部门等对国企高管以年度、年中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业绩考核,然后在年度或高管任期结束后进行奖惩。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四、完善薪酬咨询服务市场
高效率、高水准、多元化的薪酬咨询服务市场是分工、专业化深入发展的结果,也是发达市场的重要标志。通过聘请和借助薪酬咨询公司的高水准设计,能够为企业提供内部难以完成的科学、客观、可行的薪酬方案,并能够节省不少设计费用。
目前,国内的薪酬咨询和服务中介市场发展还比较滞后,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一些市场意识较强的企业往往倾向于寻找国际知名的咨询机构合作,而大多数国有企业,由于体制原因,往往缺乏寻找专业咨询机构设计薪酬方案的内在动力。这样就形成了需求和供给的“错位”,不利于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规范化和中介市场的发展。
出路在于:一方面要通过推动政府和国有企业制度的改革,形成国有企业对科学的薪酬制度设计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大力推动薪酬咨询服务机构和市场的发展,形成高质量的薪酬咨询服务的平台。
五、合理制定薪酬标准,避免两极分化 在收入分配方面,我国提倡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不能过于强调效率的因素,否则可能加大收入差距,形成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并最终制约效率的提高。今后,在科学薪酬制度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高管不仅要进行适当的激励和约束,而且应当考虑使其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参考文献: [1]何广怀. 国企董事长要吐出514多万违纪收入. 新华网,2003. 11. 11
[2]爱德华E·罗勒作,文跃然、周欢译. 美国的薪酬潮流.
企业管理,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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