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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小城市零售业正处在转型时期,促销在营销战略中占据重要地位,分析中小城市零售业促销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提出规制中小城市零售业促销的建议。
关键词:零售业;促销;法律规制
1 中小城市零售业促销存在的问题
(1)欺诈性价格促销仍很普遍:中小城市零售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仍以“价格战”为主旋律进行促销。为了将价格战坚持下去,又保证赢利,零售商常利用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采用欺诈性定价,故意抬高标价,然后以“特价优待”,“酬宾大减价”的名义促销;或者在商品上标明实行“限定价”,即在某一特定时间内以某一优惠的价格出售商品,过时则恢复原价。但实际上该价格本身并无任何优惠成份,超过期限后商品的价格也不恢复或上调。欺诈性价格促销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返券促销备受推崇。中小城市超市和商场类零售商多采取抽奖返券活动进行促销。各商场对返券的使用经常设置不同限制:限在不同时间、不同品牌、不同楼层使用,或不同类商品返券数额不同,或返券与打折不能同时享受等等,“化妆品和床单只收券不返券、衣服如果打折就不能返券、茶具不参加任何活动但可以累计积分……”诸如此类的条条框框令消费者感到迷茫;除了不少品牌柜台拒收返券不参加活动外,很多可以用券购买的商品价格标的都十分有“技巧”,都必须再补三五十元现金才能拿到商品,使消费者难以取舍,而时限要求又迫使消费者赶紧将券花掉,买些自己并不需要的东西,陷入循环购物怪圈。返券促销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3)消费者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在促销行为中,很多零售商打出所谓“特价产品”、“打折商品”等招牌吸引消费者。几乎所有的打折商品在购物小票上都会注明“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的字样,该特价产品往往是库存或积压商品,本身多存在质量问题。零售商以“特价”和“打折”为诱饵,剥夺了享受商品“三包”等应有的权利。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