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探析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企业主体作用

2015-07-09 01:11
导读:工商管理论文毕业论文,探析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企业主体作用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 摘要: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作为最前沿、最
摘要: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作为最前沿、最基层的经济体,人们往往只重视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的的主体性,却忽视了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体性,导致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基于德国企业在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提出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应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关键词: 企业;知识产权;自主保护;主体作用

  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社会发展的主题,只有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才能真正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时代,企业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最终将这些创新转化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效的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成了维持企业竞争形势的迫切需要”[1]。
  
  一、我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现状
  
  近年来,在国家日益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下,大部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手段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情况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自主保护的现状并不乐观。当前我国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第一,我国许多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只重视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相互之间的“拿来主义”、剽窃之风盛行。再加上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仍停留在专利等传统工业产权的层次上,而对品牌、企业形象、外观设计、软件等新型知识产权特征认识不足,因而无法实现对它们的有效管理和保护。20多年来,尽管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但一些企业的领导者、科技工作者、经营管理者却对知识产权知之不多,更谈不上运用法律武器来自觉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第二,我国很多企业由于缺乏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紧迫感,对市场竞争的压力与动力认识不清,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这直接导致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据统计,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2]因此,虽然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这已经成为当前影响我国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核心问题。而且,尽管我国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方面有了明显提高,但普遍暴露出不善于利用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主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等问题。甚至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只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情,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筑中严重忽视了企业自身主体作用的发挥。
  (二)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缺失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缺失是我国大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发达国家企业多设有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有知识产权专家、律师、资产评估师、市场分析员等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的还为企业领导层配备专业人员协助企业领导管理知识产权事务。而且,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一般直接隶属于公司总部,与生产、营销、技术、财务部门共同组成企业高层管理机构,如IBM公司、三菱公司、富士公司、东芝公司等。[3]国内少数著名企业如海尔、华为也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在企业的科研、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由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企业的专利申请、开发、转让、诉讼、保护和商标等专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4]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都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一般由总工程师负责或研发部门负责,与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一并管理。然而,企业知识产权涉及到科技、工程、经济、市场和法律的诸多理论与实践,单由科技开发部门承担肯定是行不通的。[5]科技管理人员往往由于对有关法律、技术贸易的理解不全面、不彻底、甚至不正确,因而达不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另一方面,即使配备了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也多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佳。这严重滞后了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上一篇:谈电力企业用工制度的规范化 下一篇:分析着力提升新形势下的工商管理领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