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态约束与跨文化管理方式变革(4)
2015-08-19 01:21
导读:区域文化作用弱化·跨文化管理方式变革趋势 文化冲突就行为者而言,意味着因文化冲突将引致自我效用递减。换言之,文化冲突对行为人不是发挥激励作
区域文化作用弱化·跨文化管理方式变革趋势
文化冲突就行为者而言,意味着因文化冲突将引致自我效用递减。换言之,文化冲突对行为人不是发挥激励作用而是产生着负面效应,所以,管理方式变革就不能不把跨文化作为一维重要约束。对此,已经有诸多者从和实践层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并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参见科特等(1992),冯鹤鸣等(1991))。但在跨文化管理实践中依然存在着有待探索和研究的。我们已经论及,文化作为一类或曰一束人行为的非正式规则,其之所以得到人的理解、认同以及在行为中贯注,最主要的在于由此能引致行为人总体效用水平的递增。而开放态约束的形成和强化,引致区域文化作用弱化,就必然直接导致跨文化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发生变革,主要体现在:
1.由“全面适应”原则转型为“部分适应”原则,即“外在适应性,内在选择性”原则。有文化研究者认为,企业跨文化经营必须全面适应企业经营环境,“这种理论认为企业中不存在抽象的好的企业文化,也不存在任何放之四海而皆准、适应所有企业的‘克敌制胜’的企业文化。只有当企业文化‘适应’于企业环境,这种文化才是好的、有效的文化”(科特等,1992,第32页)。应该说,这种理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企业内外部不加区分的论述则存有偏颇,特别是在开往态约束强有力的作用下,就更显其不足。随着开放态约束替代封闭态约束,“全面适应”原则必将逐渐转型为“部分适应”,即“外在适应性、内存选择性原则”。
(1)就企业外部而言,跨文化经营的公司只有适应外在环境,才能融入其中,弱化冲突,并且有可能由此而获取公司所在区域的广泛认同及欢迎。当然,“外在适应性原则”并非要求跨文化公司全方位地适应所在区域的人文环境,对于这一点,在本区域内生长起来的公司也同样难于全方位的适应。因为人文环境对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必须通过行为人自身的理解和贯注,而每人及每公司对同一人文环境的理解不可能完全相同。而是指适应那些被公众所广泛认同并内化为行为惯性和成为引致当地民众效用水平增减的重要变量的规则。跨国公司在适应这些规则的基础上,可以对管理方式进行变革,特别是作适应发展的变革,不仅不会引致冲突,反而有可能求取更佳的声誉并由此给企业、各博弈参与人带来总体效用的递增。仅是适应,只能是进入竞争的最基础的约束,而适应中有创新,才有可能使跨国公司具有相对于其他企业的竞争优势。从这个层面上讲,跨国企业如果没有对人文环境的适应性就不可能求得生存,但如果没有在适应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可以是相对于整个公司,也可以是相对于同处一地的其他公司,而且在后一种意义上的创新更为重要),跨国企业就不可能求得发展。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2)就企业内部而言,相对于企业外在人文环境,企业内在人文环境只能是个微小环境。微小环境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具有不同于外在环境开放性的相对封闭性,每个企业都基本上可以完全自主地构建自己的管理方式,正是由于内存环境的相对封闭性,就决定了企业可以构建不同于其他企业的富有自我个性特点的管理方式,并由此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培植和强化得以竞争制胜的企业核心能力。在企业内部,各种不同区域的文化规则相互融通。并且,进入跨文化公司中的员工都具有自己的目标函数,可以概括地认为员工效用目标是货币收益及非货币收益的函数,货币收益与非货币收益具有替代性,这样,即使公司中运作的管理方式与员工的人文禀赋发生冲突并引致其非货币收益的递减,但只要货币收益能够足够替代非货币收益并驱使总效用水平递增,那么,员工就更有可能选择同化策略而倾向于适应管理方式。所以,在企业管理方式建构过程中,应该区分企业内与企业外,在企业内部,管理方式的建构对跨文化的策略是以企业总体绩效为标准(从另一层面讲,管理方式变革主体的效用是企业绩效的增函数,所以提高企业绩效,必然驱使管理者效用水平递增)。运作管理方式到一定的程度,员工有可能变革自我人文禀赋而转向接受新的管理原则进而对新的规则产生信仰和主动地维护管理方式的运作。不难理解,外资企业进入,其管理方式的建构就贯注了这个原则。如果外资企业刚进入中国时也采用中国企业的管理方式,就必然走向失败。正因为如此,我们也不难理解,在国有企业中不努力的员工一旦进入外资企业就而然地接受外资企业管理方式的运作而提高努力程度,在本质上,是因为这样的选择有助于员工总体效用水平的递增。当然,我们强调“内在选择性原则”,并不是由此提倡对企业所在区域人文环境的全面拒斥,管理者设计、建构、变革管理方式的过程中,适当的考虑各员工的人文禀赋并由此加以适当贯注,将对员工产生更为强大的激励,激励着员工更大幅度地提高努力程度从而提高着企业经营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