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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是国家资源的载体,是国家用以满足自身需求的组织形式。国有资源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国有企业特殊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从而引发了国有企业在并购过程中的特殊风险——体制风险。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并购中存在的体制风险及其成因,并提出防范和控制措施。
关键词:企业并购;体制风险;防范
我国国有企业兼并与收购活动从1984 年在保定、武汉等城市开始至今,中国国有企业的并购从简单的出资购买、承担债务到买壳上市、借壳上市、委托收购,经历了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产权制度基础、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以及并购市场功能的缺位等,我国国有企业的并购既具有一般企业并购的风险,也具有一些特殊风险——体制风险。
一、我国国有企业并购体制风险的表现及其成因分析
(一)由企业产权问题带来的风险
企业并购的本质是企业产权的转让,所以,产权制度与产权关系的明晰化,是进入市场交易的前提。虽然,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在不断进行深化,但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仍不完善,在产权界定上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传统体制的副作用仍在很长的一段时期继续产生影响,并购中拥有企业资产所有权的政府不可避免地要参与进来。国有企业的性质对企业间产权交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难以弄清谁是有资格的谈判者。由于企业的国有性质和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企业的经理、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以至从当地政府到中央政府的最高领导都不过是国有产权的代理人。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又往往是通过各个不同的部门进行的。很多想要合资或并购的潜在合作者经常不知道应该找谁谈判,或者找不到所有者,或者碰到太多的“所有者”。即使开始了谈判,也可能会由于政府不同部门的意见不一致而归于失败。天津电解铜厂与香港恒胜集团的合资计划之所以没有成功,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国有企业的这种性质。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