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强化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中国国有企业改(2)
2016-07-31 01:03
导读:当然,将产权落实到个人的改革是大势所趋,中国必须进行这样的改革,这是几乎所有经济学家的共识,唯一的争议只是如何做到公正。对于国有企业改革
当然,将产权落实到个人的改革是大势所趋,中国必须进行这样的改革,这是几乎所有经济学家的共识,唯一的争议只是如何做到公正。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本人完全赞成产权改革,进行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的产权明确到个人。由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缺乏资金,因此赞成出卖国有资产来补充这些保障资金。由于民众(所有者)投票具体地决定每一件事务的成本太高,必定需要由民众合法授权的代理人来执行;当然,缺乏合法的授权,甚至连合法授权的监督都没有,以及代理人监守自盗,是在政治上、道德上都是不可接受的。因此,必须满足几个条件:公平公开的竞价,对员工要有公平的安排,要有民众(所有者)直接选举产生(授权)的行政长官的再代理授权,要有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可以肯定,这个私有化过程同样是比较漫长的过程。
但这段逐步私有化的期间,国有企业还必定必须继续运营,而且还要尽量运营得更好,而不能够听之任之,撒手不管。
笔者认为:对国有大企业来说,“监督者虚位”来源于“所有者虚位”,但“监督者虚位”可能是比“所有者虚位”更为麻烦的大问题,谁都知道,小企业的私有产权所有者一般就是管理者,但大型的企业,所有者常常不是经营者。因此对大型企业,如何更好地激励并监督经营者,完善代理制,让代理者象所有者那样去经营,应该是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
那么国有企业改革是否存在其它的可行道路?回答是肯定的。有关国有企业被公认的事实是:中国国有企业经营的绩效主要取决于经营者,关键是一把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却常常受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不恰当干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落实;企业职工吃“大锅饭”,劳动积极性和责任心调动不起来;国有企业机构臃肿、内部人事关系复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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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既已明确,办法就非常简单:制度创新。彻底取消盈利的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让经营者享有经营全权;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虚位”带来了“监督者虚位”,就必须在国有企业之外建立两套相互竞争的监察、考核班子,建立一个坚强有效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一套班子由政府领导派出的对政府领导负责的稽查特派员、考核特派员组成,另一套班子由人民自由直接选举产生的对人民负责的人民监察委员、考核人员组成,均不得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仅仅负责对企业的财务稽查,监察,考核工作。所有者虚位虽然照旧,但监督者、考核者居其位,全面强化约束、激励机制。
这样,政府领导只需做好几件事:任命由招聘或职工选举等方式产生的管理人才为企业负责人;批准企业的最重大事项;根据公正、廉洁、富于知识和智慧,与企业无利益关系的稽查、考核特派员,人民监察委员、考核人员的报告,决定企业经营者的期满升职、留任、调离、解职,任期未满即降职、撤职;根据报告,确定企业无欺诈、虚报、贪污等严重犯罪行为的前提下,决定对盈利企业人员的基本激励方案的实施和额外奖励方案的实施。
基本激励方案全国统一,将企业家收入分为四个部分:年薪,当年奖励,期权收入,养老金(这是邹东涛提出的)。企业人员在企业工作一定年限后,优惠买得一定的股份。额外奖励方案仅仅适合于迅猛发展,资产大幅度增殖的国有企业,即在基本激励方案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颁发奖金以及将股份以优惠条件出售给企业员工。
额外奖励方案将带来几个问题:一是在发展迅猛的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虽然迅速增长,但国有股份的比例必然逐步下降,这是否是国有资产流失、私有化?二是这一切与国家政策、国家支持分不开,是否过度强调了个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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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问题可以用美国的比尔.盖茨的例子来回答:在我的记忆中,当年比尔.盖茨的微软公司上市时,他拥有70%的股份,价值一亿多美元,十多年后,随着微软的迅猛发展和股份的重新分配,比尔.盖茨仅仅拥有19%的股份,价值536亿美元。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比尔.盖茨的个人资产是否在“流失”?微软是否过度强调了员工个人的作用?回答当然都是否定的。如果国有企业能够这样发展,这就是国有资产最快最好的增殖而不是流失。员工个人的创造性无疑是决定性的。知识经济时代高技术企业尤其要求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