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主体选择与相应的制(3)
2017-05-13 01:24
导读:本文中的职工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持股前的职工,一种是持股后的职工。我们认为,国有企业职工即使在持股前就有一定的激励和恒定的信息优势去控制
本文中的职工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持股前的职工,一种是持股后的职工。我们认为,国有企业职工即使在持股前就有一定的激励和恒定的信息优势去控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这时的激励主要来自于国有企业职工承担的风险。职工进入一个企业意味着其人力资本完全投入到了受雇企业这只篮子里。相对于实物资本所有者而言,职工承担的风险更大。若企业经营失败而破产,职工的人力资本则往往会彻底贬值。并且,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严重过剩,职工的人力资本(一般是通用型)要想找到另一个投资场所(企业)会非常困难。因此,为了保证自己不下岗和有一个较稳定的工资额,职工更有积极性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更有动力去监督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相较而言,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的激励较弱一些,这不仅是因为他们没有国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还因为,他们一般还是政府官员,有着调换角色的宽泛空间和软约束性,基本上不存在失业的风险。
如果说国有企业职工更有激励去控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可能会遭致反驳(各主体的激励程度估计是不同作者的一种主观判断,其不可量化,因而无法从数量上进行比较),那么,相对于“外部人”,职工更有信息优势应不会引起争议。我们知道,国有企业“内部人”之所以能从事机会主义行为,根本原因在于其具有信息优势。职工参与控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可以弱化经理人员的信息优势。这是由职工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区位优势决定的。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企业集群的发展优势与发展方向
无心看风景——反思企业经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