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高技术企业发展的障碍与对策分析(2)
2017-08-15 01:05
导读:以上三个方面反映出,民营高技术企业背负着较大的税务负担,特别是税收待遇的差别很大,外资企业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这将民营高技术企业明显
以上三个方面反映出,民营高技术企业背负着较大的税务负担,特别是税收待遇的差别很大,外资企业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这将民营高技术企业明显置于不利地位。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许多行业、产业都逐步放开,内外资企业之间竞争越来越明显,外资企业本来就有明显的资金优势和技术优势,税收差异将进一步导致民营高技术产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2.3 我国高技术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高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是科技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指那些为高技术创新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仲裁服务、招标服务、公共服务、评估服务、诊断服务、人才培养等特殊服务的专业化机构。其中对高技术企业扶持作用最为突出的有以下三类,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技术市场。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是组织科技力量进入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各种方式为其提供咨询、诊断、转让等服务,作为新型服务实体其功能和作用还远没有发挥,中小民营企业的受益面还太小。进入技术市场交易的中小高技术企业的技术成交额、缔结
技术合同数量还太少,技术市场作为我国高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桥梁的作用还不明显。
高技术产业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新型的朝阳产业,与传统产业相比,它更需要知识密集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和社会支撑条件。中介机构形成一个完整的服务体系,为创业企业提供任何所需的服务,提高创新企业创新效率,提升其成长质量。现阶段,我国民营高技术企业迫切需要有包括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仲裁服务、招标服务、公共服务、评估服务、诊断服务、人才培养等知识型的中介服务体系。但是,我国围绕着高技术企业建立的中介机构和支撑服务体系还很薄弱,严重阻碍了我国民营高技术企业的投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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