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国内电视直销问题与策略(2)
2017-08-30 02:05
导读: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电视直销的法律法规,现有能够对电视直销起规范作用的主要有《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电视直销的法律法规,现有能够对电视直销起规范作用的主要有《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制度的缺位,造成执法监管不到位,责任主体无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视直销行业中,涉及到供货商、经销商、电视购物公司、电视媒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形象代言人等多方主体,其间关系错综复杂。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发布广告的,将责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然而,与广告产生的庞大利润相比,罚款数额仅是九牛一毛。
而电视媒体由于对广告收益的依赖,决定了媒体对产品质量的审查很难做到严格、公正,而且,现行《广告法》也没有规定媒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显然,上述市场状况令人堪忧。若使电视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必须严格界定相关行为主体的责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我国电视直销行业未来发展的前景分析
基于我国大陆地区电视直销业的发展困境,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经验,笔者认为构建一个讲诚信、负责任的法制环境是改革的最终目标,其突破口在于对我国从事电视直销业的媒体进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电视直销业未来健康发展。
(一)实现电视产业化以设立专门的电视购物频道
不论是美国的QVC、HSN,还是韩国的LG、CJ和我国台湾的东森电视购物都有固定的、专业化的电视购物频道,他们本身就是一种品牌,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监管部门都能很好地进行维权。在台湾,东森购物现有五个频道,会员250万,年营业收入五年成长近60倍,日营业收入高达1亿元,周末高达1.5亿。据东森集团资料显示,东森电视购物台的销售商品总额已超过投资数亿元的台北最大的购物城。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因此,当务之急是我国应着手设立专门的全国性的电视购物频道,从营销学的角度看,电视直销企业销售规模越大,成本就越低,商品就越具有竞争力,继而使企业拥有更大的市场。笔者以为,电视直销是电视产业化的最佳切入口,电视台完全可以通过电视直销参股、控股一批生产企业,构建自己的物流中心,成立专业制作公司。
(二)电视媒体承担审核信息真伪的责任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消费者对家庭电视购物的需求将会逐年增加。但由于电视购物取消了商店实体销售,把商店搬到电视这样一种虚拟空间中,消费者购物最担心的是产品质量如何保证以及售后服务的问题。台湾东森购物台一直奉行“四好、一快、一轻松”的顾客导向理念,即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