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层级结构、契约化改造与绩效管理(1)(2)
2017-09-18 02:55
导读:企业层级结构的契约化改造应立足于项目管理方式。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组织必须是有利于
企业层级结构的契约化改造应立足于项目管理方式。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组织必须是有利于企业成员学习和知识创新的组织。项目管理就是这样的一种新兴的组织结构,其在高科技企业(尤其是IT企业)中的广泛应用明确地告诉我们知识经济时代将是项目管理蓬勃发展的时代。由于其经营特点,这些企业对团队的需要十分迫切,项目运作成了这些企业内部一种普遍采用的形式。
在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委托代理关系,总经理处于这一委托代理链的最末端。一方面,他代表企业向项目投资、委托项目经理进行实施,项目经理向总经理提供项目收益。项目围绕企业的经营目标而设立,每一个项目都代表着一个具体的商业目的。因此,从契约经济学的观点看,总经理与项目经理之间的契约关系是“经营者——任务承接者”的关系。另一方面,项目运作是通过团队来完成任务,而不是像层级结构中通过组合各部门的职能来完成的。采用项目方式所引起的重大变革除了将权力关系转换为契约关系外,也将原先通过职能部门完成的任务交由团队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将部门完全废除,而是转变了部门存在的价值。在契约式的组织中,部门存在的价值主要是向团队提供专业资源(技术、人员、设备、标准、规范、方法等)。因此,部门经理在培育足够的专业资源方面要向总经理负责,他们之间的契约关系是“经营者——资源培育者”的关系。同时还可以看出,项目经理与部门经理之间的契约关系是“资源需求者——资源供应者”的关系。“知识”员工,是企业非常重要的专业资源。部门经理负责培育项目组成员以使其更适合项目的需要,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员工设计并实现其职业生涯,他们之间的契约关系是“资源——资源培育者”的关系;在项目周期内,作为所属部门“提供”给项目经理的“资源”,项目组成员要受项目经理的指挥和考核,他们只对项目经理负责,他们只有一个上司,而不是两个上司。项目经理才是他们的“上司”,部门经理则由“上司”转变为“顾问或教练”。所以,项目经理与员工之间的契约关系是“任务承接者——任务执行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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