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高等院校设立“法务会计”专业的探讨(2)
2014-09-19 03:24
导读:高等院校设置法务会计专业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包括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专业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体系的安排、师资力量的培育等。目前法务会计专
高等院校设置法务会计专业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包括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专业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体系的安排、师资力量的培育等。目前法务会计专业主要面临的是两大困境,一是没有专门的教材体系;二是没有专任的教师。
(一)专业层次设置
我国高等院校可考虑多层次设立“法务会计”专业,可涵盖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等。除去单设专业之外,为了满足社会需求,也应该考虑在会计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中增加法务会计研究方向。当然每个教育层次的培养重点和目的是有差异的。专科、本科侧重于培养实用型的人才满足市场,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教育阶段侧重于培养理论研究型的人才,为法务会计教育输送师资,也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提供人才。
(二)法务会计专业培养目标
法务会计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要考虑专业层次,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有差异的。除此之外还要结合法务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合格的法务会计人员需要具备优良的业务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目前比较公认的看法是法务会计人员需要具备以下业务素质:1.精通会计和审计知识;2.掌握法律法规知识;3.具备辨别舞弊的能力;4.灵活运用调查技巧,包括必要的
心理学知识、沟通能力、职业敏感性以及较高的分析判断能力和一定的沟通能力;5.掌握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计算机和网络的舞弊方式及特点。职业道德方面:客观、公允、合理、合法是对法务会计人员工作的要求。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法务会计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应该充分体现对法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要求。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三)法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
1.设置依据
法务会计涉及学科广泛,它是全面吸收了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法学原理特别是证据学的基本理论,也吸收了审计学中部分审计的技术方法和
统计学中的某些统计分析、比较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法务会计的专业知识并不是将法律和会计等知识简单的融合和叠加,它的内容具有自己的特色。法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依据是法务会计专业培养目标和法务会计内容范畴。法务会计专业培养目标前已叙及,对于法务会计的内容,盖地(2000)、卞继红(2003)、寿纪堂(2003)等人均在自己的研究中涉及。目前国内这些学者对法务会计的内容认识较为统一,认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企业税务会计(税收理算会计);(2)债权、债务会计;(3)保险赔偿理算会计;(4)社会公正会计;(5)物价会计;(6)基金会计;(7)司法会计;(8)海损事故理算会计;(9)
社会保障会计。相应地,法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应该涵盖这些内容。2.我国法务会计设置的主要专业课程
以本科教学为例,需要设置的主要专业课程应该有:
低年级:会计学原理、
逻辑学、法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保险学、经济法规(应该包含税法、合同法、会计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破产法等经济类法律法规)、企业税务筹划、民法实务等。
高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