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会计准则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2)
2014-10-10 01:16
导读:(5)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二条规定:“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
(5)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二条规定:“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具体要求如下:
①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
②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③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
④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该准则的发布与实施限制了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来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符合谨慎原则。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客观地了解和分析企业的经营业绩。
2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运用的两面性
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来看,扩大谨慎性原则的使用范围,有利于进一步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企业作出准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一样,运用谨慎性原则也有其不利的一面。随着谨慎性原则应用范围的扩大,人为调节费用、操纵利润的空间也增大,其会计提供的信息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由于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较强。使资产和利润达到客观性要求的目的不一定能够完全实现。如:(1)实际成本计价下,发出存货的成本按什么价格计价。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采用后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企业作出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会使当期利润偏高或偏低。(3)固定资产采用快速折旧法还是采用直线折旧法,也会影响到当期利润偏高或偏低。(4)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时,可分别按投资总体、按投资类别、按单项投资计提。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比较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金额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计提跌价准备,但究竟采用哪一种,企业自定。(5)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一般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和比例由企业自定。诸如以上情况。都会由于选择性较强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形成资产价值和利润不实的情况。(6)由于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较强的倾向性,本期利润稳健了,对后期却不稳健。比如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存货价值减少,会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对于期末存货占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这不失为操纵利润的手段。由此,企业可能在某一会计年度注销巨额呆滞存货,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巨额冲销,然后次年就可以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净利润。这种盈余管理只需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而无需在次年度大量冲回减值准备即可实现,因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3 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建议
(1)建立相关条款使谨慎性原则具有可操作性。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与制度规定不够明确,才给虚增资产和操纵利润等现象创造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应解释性规定,限定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