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计量变革中的会计观念变革(2)
2015-02-14 01:06
导读:二、稳健主义原则的弊端 稳健主义可以说是经理人员、审计人员、投资者和会计人员共同的“价值取向”。人们给其的定义是“会计人员要低估资产和收
二、稳健主义原则的弊端
稳健主义可以说是经理人员、审计人员、投资者和会计人员共同的“价值取向”。人们给其的定义是“会计人员要低估资产和收益,高估负债和损失”。实质是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对各种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谨慎的或保守的态度。
稳健主义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财产托管人对其受托责任解脱所采取的策略——不预计托管财产的增值是托管人减轻责任的自我保护方式。这种减轻责任的考虑逐渐为以后的会计界所认可。鉴于类似的原因,美国的会计职业界在本世纪初开始讨论稳健原则,但对稳健原则的普遍关注是在30年代经济危机之后,反思中人们认为,在大危机之前虚夸利润和粉饰经营前景的会计报告的泛滥,导致了各方面对经济的“盲目”乐观,是引发大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由此,稳健主义的地位得到最终的确立。
然而,对稳健主义的最大批评是其在强调稳健的同时丧失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在会计计量领域最能显示这种弊端。第一,在稳健主义原则下,人们只倾向确认或有负债或损失,不确认或有资产;只接受具有历史成本的资产计量,而不接受对资产价值的预测和估计,忽视“能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入”这一资产的本质特征,只强调资产价值的可验证性,因而将对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有巨大价值的会计信息拒绝于会计报告之外。第二,只反映不确定的损失,不反映不确定的收益。例如,对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可以提取备抵资金,而对物价变动引起的资产持有利得和衍生金融工具的持有利得不予反映,这种以牺牲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为代价的稳健主义,在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充分揭示”和“重要性”原则要求甚高的今天,是不合时宜的,而且在稳健的背后潜藏着极大的投资决策风险。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三、权责发生制的困惑
权责发生制与历史成本原则一样,是传统会计的理论支柱,它包含收入实现原则和费用配比原则。但这两项原则在现代会计环境中已面临困境。
传统会计的收入实现原则又称收入确认规则,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交易和事项的发生,资产价值的可计量性,收益过程基本完成。但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现代会计计量需求的冲击。
(1)交易和事项的发生。传统会计观念认为,企业必须作为参与交易的一方,强调以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作为确认营业收入的依据。由于强调这一点,自然认为历史成本是资产计价最切实可行的基础,它为会计记录提供了客观和可靠的证据。然而,在现代经济环境中,即使企业的经济业务过去没有实际发生,销售业务没有出现,价值计量仍可成为资产计量的工具。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就不是以企业购并业务的发生为前提;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依据仅是证明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企业的合约,并不是实际的交易,其再计量的依据也不是实际交易,而是未实现的市场公允价值。因而,此项原则似乎受到了一定的动摇。
(2)资产价值的可计量性。权责发生制下的营业收入是一定时期内提供商品或劳务而流入企业的资产,假如资产的价值不能客观地计量,那么就不应视为已经发生了营业收入。然而,在现代会计业务中,有许多未来现金流入的价值是不确定的,只能通过预测估算的方法确定其价值;可见,资产价值的可计量性作为收入实现标准又有一定的松动。
(3)收益过程基本完成。收入确认原则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在一个经营周期或收益过程完成以后(收到现金或取得收回现金的权力),营业收入才会全部实现。然而现实情况是:自创商誉、衍生金融工具和人力资源的计量都可以不考虑收益过程是否完成,通货膨胀会计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中持有利得的计价并不考虑其是否真正实现。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传统会计的费用配比原则认为:费用是产生营业收入所耗费的资源。由此,费用确认与收入确认两者是密切相关的,确认费用不能孤立地进行,不能与收入的发生分割开来。因此,费用的确认亦称费用的配比,如果费用与收入没有直接关联,则须采用系统而合理的分摊方式确认,费用的这种分摊过程是传统会计最重要的实务,却也正是现代
会计学家批评的重点。因为费用分配过程看似基于历史成本,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然而主观判断和估计却充斥其中,不论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还是间接费用的分配,都存在多种方法和选择,损益计算几乎成了一个可以任意调节的过程。这也是历史成本计价的可靠性倍受责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