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2)
2015-04-09 01:06
导读:行政事业单位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推进,预算控制得到了一定程度加强,但仍较薄弱,主要表现为: 一是单位内部并没有对各责任科室人员的责任预算约束,也没
行政事业单位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推进,预算控制得到了一定程度加强,但仍较薄弱,主要表现为:
一是单位内部并没有对各责任科室人员的责任预算约束,也没有建立明确的费用支出和审批金额权限控制制度。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项目控制乏力。
二是预算编制比较粗糙,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仍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实绩、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大部分都还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
三是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例如有的单位招待费实销实报,超过审批额度就申请追加;有的单位汽车的燃油费、修理费居高不下等。
4.财务与业务管理脱节
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就是人的因素,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贯彻落实更需要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但在现阶段,由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较为简单,财务管理的地位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因此,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并不如企业那么高。另外,也有许多单位的财务人员直接由业务人员兼任,对财务知识不了解,使他们难以实施内部财务监督。大部分单位内部的财务部门只起到“核算”、“付款”的作用。例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对于房租收入项目,往往只负责对收入登账核算,而对收入额确定是否合理、是否按合同及时进行收取、是否做到应收尽收等却未能实施必要的财务监控。
5.内外监督力度不够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整体上没有建立起对单位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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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外部监督环节上,包括财政、审计等在内的政府监督机构,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财政、审计部门大多偏重于对单位财政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较少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执行加以实质性检查。更严重的是,一旦查出问题,对其处罚往往对事不对人,重人情而轻规定,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外部监督力量的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措施和建议
1.增强内部会计控制的意识
(1)增强单位负责人内部会计控制的意识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负责任,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中居主导地位、负主要责任。
(2)强化财会人员控制责任意识
财会人员的控制责任意识能够促使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有效实行。具体可以从三方面着手:首先,加强对人员素质的前期控制,提高工作人员录用标准,严禁无证人员上岗;其次,强化岗前
培训及继续教育,使其具备熟练的会计核算水平,熟悉单位的经济业务流程,树立强烈的岗位责任意识;还要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会计信息失真的重大危害,自觉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从而防止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优化财务管理。
2.建立健全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