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以“三手论”为架构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2)
2015-05-26 02:10
导读:3、“三只手”。一般来说,“三只手”就是“小偷”、“掏包的”,就意味着可耻与罪恶。而笔者认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方
3、“三只手”。一般来说,“三只手”就是“小偷”、“掏包的”,就意味着可耻与罪恶。而笔者认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财会人员同样属于“三只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侵蚀和利益驱动的影响,许多人对于金钱的诱惑无法抗拒,见钱眼开。尤其是从事出纳工作的人员,每天可能都经手大量现金,一旦产生对金钱的欲望,后果将不堪设想。有的会计人员个人利益膨胀,或是利用企业内部会计监管不严的漏洞监守自盗,或是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某事业单位女会计许某,在其担任会计兼出纳的10年中,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贪污公款7272万元。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虽然是少数会计人员所为,但也的确反映出在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会计队伍中确有一些人职业道德论丧,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与上述罪恶的“三只手”相对应的是正义的“三只手”,也就是道德和法律。道德,是约束财会人员的隐性机制;法律,是制约财会人员的显性手段。道德和法律双轨并行,会计人员才能够坚持独立性,才能够直面有失道德水准的单位负责人和不当的利益诱惑。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