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团体会计集中核算的探讨(2)
2016-04-21 01:02
导读:集中核算后,财务的各项工作以突出集中核算为主,强化了财务的治理、监视与服务职能,工作的主动性得到进步;规范会计核算体制,治理分工科学明确
集中核算后,财务的各项工作以突出集中核算为主,强化了财务的治理、监视与服务职能,工作的主动性得到进步;规范会计核算体制,治理分工科学明确,内部交易规范正确,可进步会计信息的质量。
2.信息集中。
团体公司所属企业治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企业一开始就实行了会计电算化,有的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会计电算化未通过验收还使用“人机并行”的记账方式,从而会计信息不能得到有效共享,浪费了信息资源。会计集中核算就必须依托信息网络手段,通过与企业其它部分数据网络的链接,集成各单位的会计信息,全方位实现数据共享与数据授权处理,使企业团体的治理与核算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为财务治理与集中核算创造有利条件,为治理工作提供正确、及时的会计信息。
3.治理集中。
资金、销售、本钱的集中确定了公司财务治理工作的集中程度,也延伸到公司整个治理工作的很多方面,使治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得到进步。
首先要对供给系统进行集中治理。对供给系统进行集中,才能发挥比较上风,降低采购本钱。取消各核算实体的物资供给部分,由团体公司成立相应职能的实体负责各直属企业的物资供给业务。同时,对场地、职员和资产进行整合,实行资产和职员的专业化分工。通过整合资源,可公道降低库存,降低消耗,减少损失,优化治理。
其次要对资金实行集中治理。资金是现代企业的“血液”,资金能否在企业团体内部有效运转,是检验企业内部治理是否科学的标准之一。可利用结算中心实施资金集中治理,或更进一步,取消企业的资金分户,将资金的治理和使用权限进一步上移到公司总部,一个总户头直接对外,既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的进步,同时也强化了对资金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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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销售实行集中。销售业务是企业的终端业务,销售功能的强弱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和经营成果,宜采取逐步集中的治理办法对销售实行集中。由团体公司成立相应职能的实体负责各直属企业的大宗和上风产品业务,将产品销售决策权逐步上移,终极实现销售的完全集中治理。在对资金、折旧、销售、本钱实行逐步的集中的基础上逐步缩小企业财务治理权限,规范企业财务运作,强化公司的治理作用,终极实现财务核算的集中治理。 三、企业团体会计集中核算的完善
(一)及时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核算氛围。
加强宣传,进步熟悉,明确责任,协调沟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企业资金治理和监视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企业资金的高效使用,预防企业高层***,消除不正之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企业资金财务治理改革的趋势和要求。
(二)转变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治理型转化。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将会计核算从单位的财务治理部分分离出来,也就是说把财务治理职员留在单位,把财务治理的职能留在单位,把会计职员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把会计核算和会计监视职能纳进会计核算中心。然而,假如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必须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确定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而不能在支付完了事后才明确。会计核算中心的发展,必须要从核算型向治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
(三)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企业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
一方面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内部控制与自我约束,严格操纵,防范风险。由于企业资金集中治理后,企业资金治理的风险也大为集中,必须加强内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防范风险。要建立大额用度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以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治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另一方面,会计核算中心还要主动接受监视,接受团体内部监视部分如审计、监察等职能部分的监视,保证企业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