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倾销应诉中会计本钱举证的几点思考(3)
2016-08-30 01:05
导读:1.提供企业的具体本钱核算资料包括产品的原材料本钱。不一定要夸大企业购进原材料的历史本钱,应该选用原材料现有的市场价格更有说服力。 2.企业生
1.提供企业的具体本钱核算资料包括产品的原材料本钱。不一定要夸大企业购进原材料的历史本钱,应该选用原材料现有的市场价格更有说服力。
2.企业生产产品的人工本钱。人工本钱的提供一定要考虑到现有的正凡人工本钱和时间地域对人工本钱的影响。也就是说不能只是考虑企业原有的人工本钱,要结合本国国内的具体情况对企业的人工本钱进行举证。
3.企业必须提供各种间接本钱的分配方法。在提供间接本钱的分配资料时应该对企业间接本钱分配方法的科学性、公道性、规范性进行具体的论述,尽量让对方同意企业的方法是公道、科学、规范的。
4.对于企业的会计政策的变更,应该提供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理由,企业应该尽量不变更其会计政策,以便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处于比较主动的地位。
5.在提供有关资料时应该留意,国际通用的做法是对于企业的产品销售本钱是否能够收回所规定的一段公道的期间是6个月的时间。
四、企业在遭遇“非市场经济待遇”国家条件下的本钱举证
所谓“非市场经济待遇”国家是WTO原来的成员国对于后来加进WTO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成员的统称,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可能会对这些非“市场经济待遇”国家采取不同于它们的一些待遇。美国和欧盟都对非“市场经济待遇”国家的认定作了具体的规定。当应诉企业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接受调查时,需要本钱会计系统提供符合反倾销诉讼所需要的产品本钱资料进行举证和诉讼。从某种意义上说,应对反倾销就是“扣本钱”“拼本钱会计”的工作。国际反倾销法中所认可的本钱是指产品本钱,它包括“生产本钱”和“销售、治理及一般用度(selling and administrative and generalcosts,简称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