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与加拿大会计准则(3)
2017-05-11 01:15
导读:四、结论 本文通过加拿大对于债转股的会计处理,比较我国2003年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债转股利润确认的规定,我们清楚地看到新准则在债转股的会计
四、结论 本文通过加拿大对于债转股的会计处理,比较我国2003年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债转股利润确认的规定,我们清楚地看到新准则在债转股的会计处理上和国际会计准则保持很高的一致性,这也是中国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重要标志。确认债转股的重组收益,和国际准则接轨,降低了我国与国际资本市场协同发展的壁垒与成本,将过去要做的几张年报简并为一张业绩报告,简化了吸引外资和向海外投资的步骤,加快了我国出现更多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的步伐。 会计准则的修改,即是我国企业会计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和国际接轨的迫切要求。会计准则的趋同,消除相互之间理解会计政策与会计信息的隔阂,必将促进国际间的贸易与投资活动。这次会计准则的改革,将对境外投资人进入中国A股市场以及境外战略投资者购并中国企业的积极性的提高,产生长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