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有关会计相关专业服务的基本规则(4)
2017-06-27 01:01
导读:考虑到在各国之间实现会计职业资格承认的难度和可操作性,GATS要求:1、所有的国家具备适当而充足的程序,以便证实来自于他国的、希望在其管辖范围
考虑到在各国之间实现会计职业资格承认的难度和可操作性,GATS要求:1、所有的国家具备适当而充足的程序,以便证实来自于他国的、希望在其管辖范围内请求提供服务权利的职业人员的资格。这一要求不仅涉及会计职业组织,也针对于许可证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2、资格认定的条件不超出保证服务质量所需的程度,并且每一个国家都有一套用以比较职业资格,并能对每个申请者都公正地运用这套方法。
对此,IFAC建议,评价程序应当建立在职业资格的关键构成部分之上,可分为三个方面:教育与准入标准(知识结构);考试和职业胜任能力的测试;经验和与执业有关的经验。IFAC对考试、教育及经验提出的建议是:
(1)不应当单独考虑教育标准④,而应当在资格认可的经历要求和申请者参加的职业考试的整体中被考虑。其一,应当比较知识结构中的学科内容和技能⑤;其二,需要对各自的教育计划和内容做仔细的审核,以便保证申请者能广泛地、精深地具备上述知识以便在预期的标准下履行其职责;其三,如果认为某些重要的科目对各国执业实践存在非常重大区别(包括广度和深度),应当予以辨明。
(2)申请职业资格认可的人应当证明其已经通过了职业能力的考试。这种考试必须评价必备的知识和在实务中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首先,对职业考试的客观评价是认可程序中的关键环节。成员组织不仅应当确信申请者所经受的评定确实能够测试其知识结构和运用能力,而且关于建立、维护和评价的政策和程序足以保证测评的公正性,并应达成定期复核教育和资格认定评价程序的协议,以保证认定条件的持续运用。其次,由职业团体或其他考试机构负责的职业考试在内容、难度、范围和量上也有差别,但其基本目的应在于保证充分评价申请者在相关领域达到了可以执业的能力。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3)会计职业不仅要具备良好的理论基础,还必须能够在实践中运用这些知识。IFAC建议,在获得执业认可之前,申请人应当至少具备相关领域两年的经认可或经监督的执业经验。为此,首先,会员组织或其他有资格认定权的机构应当评价各自对执业经验的要求,并确定如何应对所出现的差别⑥。其次,任何评价应当考虑到申请者获得执业经验的范围。
IFAC认为,在资格认定时除了考虑教育、考试和职业经验这些基本要素之外,还要考虑其他几个重要的因素:
一是会计和审计准则的不同可能会带来资格认定上的问题。这些准则是适应、、和环境而制定的。有广泛技术标准的国家可能不愿意授权给另一个来自于在技术标准方面有着众多差异的国家的执业人员,尤其是从事于受限定的业务。如果申请者能证明其对所在国的准则具有充分的知识和理解,这一困难便可以得到解决。
二是各国的道德惯例有所不同。当一个职业会计师在某一国家获得资格认可时,通常就要接受该国家道德的约束。但是证明是否具有宗主国道德惯例方面的知识,应是对这些会计人员的合理预期。
三是要胜任自己的工作,还需要具备能够运用宗主国的一般商业语言进行写作和口头表达的能力。
四是对后续职业教育的要求正在成为一种职业界具有执业权利的普遍条件。应当强调对这一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对于后续职业教育是自愿性的国家的申请许可人,具有后续教育强制要求的团体,可以要求其满足更多的条件。但是,所作出的任何安排应当合理,并为促进申请者在合理的期限内达到必须的要求而设计。
另外,《服务贸易总协定》关系到职业资格的相互认定,它与职业组织之间的会员资格互惠无关。这一点对于那些许可证和许可证管理机构与职业会计组织相分离的国家尤为重要。IFAC认为,资格相互认可的精神可以延伸到会员资格,应当鼓励所有的职业会计团体建立会员资格的分类或其他程序,以便被认可的外国职业人员也能成为该会计团体的一分子。使得到执业资格许可的会员,通过获得技术出版物、与当地的职业会计师进行联系以及获得对道德惯例和其他问题的知识等,来保持并加强其在宗主国的执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