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会计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3)
2017-08-04 05:08
导读:鉴诫之三:美国以具体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与繁琐,虽然对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提出了较多的数量标准和判断标志,但企业仍可以通过精心策划
鉴诫之三:美国以具体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与繁琐,虽然对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提出了较多的数量标准和判断标志,但企业仍可以通过精心策划“业务安排”和“组织设计”来绕过规则的束缚,并利用会计信息的复杂性掩盖经济实质。据安达信(Jonathan,2001)的一项调查,2000年度,美国230家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因为存在严重的会计问题而不得不重新编报。不管会计准则多么详尽,会计信息仍然夸张的失真,会计信息的复杂难懂使得会计堕落成“黑箱会计”。有鉴于此,美国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都强烈呼吁,要求简化目前的会计准则,引入以基本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这种准则注重经济事项的实质,而不是形式上的细微差别,在涉及公司具体实际时,允许在准则约束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专业判断。此外,还要求简化披露模式、裁减冗余信息、对核心信息增大披露频率以及简化整个会计披露模式。
我国正处在不断制定出台具体会计准则以初步构建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框架阶段,准则的复杂性还不是很高,但准则的制定到底是采用以具体规则为基础还是以基本原则为基础却是准则制定者不得不面临的一个课题。笔者认为,在会计国际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我国的准则制定不应完全模仿美国的模式,而应借鉴世界各国尤其是和我国无论是企业文化、管理体制还是公司治理结构都有相似之处的日德与东欧国家的丰富经验,并充分吸取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合理内核”,博采众长并考虑中国国情,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建立一个完善的、科学可行的会计准则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