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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鉴定风险控制研究(2)

2017-08-07 02:43
导读:(二)恰当运用引用技术标准 引用技术标准是指标准本身是为了规范其他技术事项而制定的,但在司法会计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引用以作为依据的司法会计技术

  (二)恰当运用引用技术标准
  引用技术标准是指标准本身是为了规范其他技术事项而制定的,但在司法会计活动的过程中需要引用以作为依据的司法会计技术标准。在司法会计鉴定中,引用技术标准通常作为鉴别和判定财务会计事项的标准。实践中常出现对同一经济案件的同一会计问题的司法鉴定,不同的人会作出不同的鉴定结论的情形,这与技术标准运用不当不无关系。鉴定人应特别注意排除以自己的认识或习惯代替技术标准,在运用引用技术标准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针对性原则,即在司法会计鉴定中,应当选用与鉴定内容相关的最具体的引用技术标准。(2)有效性原则,指当存在不同时期标准内容不一致的情形时,应当选用鉴定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形成时或鉴定材料所反映的财务业务出现时仍然有效的引用技术标准。(3)合法性原则,指当存在标准冲突的情形时,应当选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引用技术标准。在选用非国家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引用技术标准时,应对该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设定的有关标准制定原则、其具体内容与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是否具有一致性进行识别。(4)合理性原则,指当同一标准文件中规定了多个可供选择标准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最为合理的标准。(5)前提适用原则,指在使用引用技术标准时,应当判明标准的适用前提,选择与鉴定事项具有同一前提的标准。
  (三)缜密推理、慎做结论
  司法会计鉴定是一项技术鉴定活动,鉴定结论除具备诉讼证据的一般属性外,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属性:科学性、唯一性、局限性。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是指鉴定结论能客观地反映案件事实。鉴定人在出具鉴定结论前,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过程,检查所取得的证据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数据资料有无违反技术标准,有无不合逻辑的推理等。如果论证过程违反逻辑规律或推理不当,鉴定结论就会失去证据价值。鉴定结论的唯一性是指同一案件的同一财务会计问题只有唯一的鉴定结论。唯一性是科学性的具体体现。因此,由几人同时进行的鉴定,如果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鉴定结论,其中至少有一个是错误的。尽管《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规定司法鉴定人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但法律是追求唯一性的。因此,鉴定人应查找出分歧的所在,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得出唯一正确的结论。鉴定结论的局限性是指鉴定结论只能反映和证明特定方面的案件事实,而不能反映和证明全部案件事实。这是由司法会计鉴定的任务及其方法的局限性决定的。局限性要求鉴定人在出具鉴定结论时,只能在委托范围内对所涉及的鉴定事项表示意见,任何超越鉴定范围和工作职责的意见均为无效结论。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三、出具鉴定书的风险控制
  
  司法会计鉴定书是司法会计鉴定人在鉴定结束时制作的、表明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的法律文书。由于鉴定书具有特殊用途,相关法规对鉴定书的内容、格式及出具条件作出了相应要求。司法会计鉴定人应按要求出具鉴定书,确保鉴定书规范、标准。出具鉴定书的基本条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鉴材料齐全,实验条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因此,当缺失会计资料、鉴定材料不足或因鉴定材料质量问题无法作出相应的鉴定结论、技术条件不具备或取证受限制时,司法会计鉴定人只能要求补充鉴定材料、中止鉴定或终止鉴定,而不能出具鉴定书。此外,实践中还应注意如下两种情况也不能出具鉴定书:第一,没有必要逐一检验并论证,而仅需用抽查结果即可推断涉案会计事实的案件不宜出具司法会计鉴定书。如涉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的诉讼,只要抽查一定数量的会计资料就可以证明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是否真实。此项活动只能算是审计,也只能出具审计报告,因为司法会计鉴定人使用的是审计证明方法。第二,需要用不确定因素推断会计事实的请求,也不能出具司法会计鉴定书。在民事或行政诉讼中,有时需要对一些可能将会出现的不确定因素进行推测,如估算灾害损失带来的隐性损失和抢救、修复、弥补等可能产生的费用,而这些估算方法恰恰是审计的一个重要证明手段。因此,也只能算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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