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2)
2017-08-08 06:38
导读:4.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的可行性,以及与现有会计改革试点方法的比较 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在我国是可行的,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主义国家,上说国
4.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的可行性,以及与现有会计改革试点方法的比较 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在我国是可行的,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主义国家,上说国家、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营的财产是一体的均归国家所有,因此建立统一的、独立的管理整个国有资产的国家会计系统与现有的会计制度没有任何矛盾,相反是一种必然。那么建立这种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是否会给国家和有关部门带来额外负担呢?这也不会。因为设想中的会计系统与现有的会计系统的不同仅仅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即会计机构由原来的服从本单位领导改为服从上级会计机构的领导,会计人员由原来的接受本单位的负责人领导,改为直接服从上级会计部门的领导,而上级会计部门由更上一级会计部门领导,最终会计领导权归国务院。会计人员的职务任免、工资奖金的数额、职称的升降均由上级会计部门作出决定,而工资奖金的实际发放数则由各单位按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数额从本单位无条件地发放给会计人员。这样会计人员就可以从原有的体制中解放出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而国家并没有增加任何开支。另外,由于原有的会计体制中各单位的会计人员都是由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聘用的,可能是单位负责人的亲信,为了防止这种关系的延续,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可以在一些相近行业中进行会计人员对调,并且应当定期调整,以防出现结党营私的现象。这样国家就可以在不增加任何财力、物力的情况下建立起一个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有效地管理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营企业的会计工作,使会计真正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现有的会计改革试点有三种方法,一是向国营企业派稽查特派员;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收入、支出两条线;三是向机关、企业派驻财务总监。这三种办法与建立独立国家会计系统比较都有不足,向国营企业派稽查特派员,一是增加了国家的管理成本,二是由于稽查特派员主要以查帐来监督企业,因此仅仅是事后监督。收入、支出两条线的方法由于不能改变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因此仍然不能使会计人员很好的履行会计的监督作用,向机关、企业派驻财务总监,一是增加了国家的管理成本,二是除了财务总监,隶属上级领导,其他会计人员仍然隶属原单位领导,因此容易架空财务总监,三是财务总监的上级又是下级单位的直接领导,这种关联关系很难保证监督的公证。而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通过改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完全避免了上述三种会计改革试点方法中的弊端。 总之,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从理论上讲是完善国家监督机制的一件大事,不仅可以有效的遏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现象,还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单位虚报财务状况、私设小金库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