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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研究(3)

2017-08-11 04:57
导读:2.专用基金提取的依据、方法不尽科学、合理 现行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学生奖贷基金提取比例都是以地区或行业统一订立一个统一标准,不分地区差异

  2.专用基金提取的依据、方法不尽科学、合理
  现行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学生奖贷基金提取比例都是以地区或行业统一订立一个统一标准,不分地区差异、院校差异、资产耗费情况等,所以其提取的依据、方法是不尽科学、合理的。
  3.专用基金的核算造成了事实上的隐性负债
  不论提取的各项专用基金,还是从事业结余中分配来的福利基金,都已在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中列支出或从结余中分配出来供单位使用,实质上是应付款。但专用基金在会计要素上又列在净资产类,报表中也反映在净资产中。这样的处理造成了事实上的隐性负债。
  (二)建议取消专用基金的设置
  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应付专项科目——应付专项费用。可以根据高校实际情况设应付福利费、应付奖(助)贷金、应付医疗费等。
  这样可以将各应付款项准确地反映在负债中,既避免了隐性负债,也可以使会计报表反映的财务信息更真实、完整。
  对这些专项的提取应按实际情况来预算,纳入当年的部门预算中列报,经批准再计提。
  
  四、借入款项分类的问题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设借入款项科目来核算高校各种借款。
  高校扩招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给高校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由此向其他机构借入的资金因其用途不同,有长短期借款之分,而全都放在借入款项科目核算,过于笼统,不符合明晰性原则。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在报表中合并列报既不利于高校管理者分析债务风险,也不利于金融机构评价高校的财务状况。
  笔者建议应在借入款项下面分设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
  
  五、财务账与基建账分离的问题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现在高校都有两本账,一本是财务账,核算基本收支和专项情况;一本是基建账,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情况。其依据是现行制度第一部分第二条的有关规定。
  (一)基建账游离于财务账之外的问题
  随着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基建账游离于财务账使得基建资金的拨款与现行财政体制改革发生冲突。
  基建账游离于财务账之外,造成一个会计主体有两套账务,两套报表。
  基建账游离于财务账之外,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完整、准确地掌握高校财务信息。不管通过哪种形式转到基建账上的资金,最后都会形成一部分实物资产,一部分费用,也可能还留有一部分货币资金。不经过专门的工作和一定时间,这些基建账上的内容都无法和财务账上的内容统一,所以不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都需要对某个或部分高校了解情况,追踪资金绩效,或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加强管理等;反之则无法及时得到其完整真实的资产、财务信息。
  (二)建议将基建账并入财务账
  制度设计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取消关于“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增加《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关于基建项目的基础工作、资金筹集、收入、支出、竣工决算等相关内容。
  科目设计上,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的科目设计下增设资产类一级科目“在建工程”、收入类一级科目“基建投资拨款”。“在建工程”科目下设若干明细科目,归集应计入基建工程成本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实质是形成资产。在公务费科目中归集不应计入基建工程成本的费用。“基建投资拨款”科目归集国家投入的基建款项。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在建工程”科目下主要设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明细科目。
  报表设计上,取消基建报表,在财务报表中增设几个关于基建投资情况的表。
  将原基建报表中的《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借款情况表》主要内容反映在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和《往来款明细表》中;原基建报表中的《主要指标表》内容反映在财务报表的《固定资产情况表》中。在财务报表中增设《基建投资情况表》和《待摊投资明细表》,反映在建工程的明细情况和原基建报表《基建投资表》未能在《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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