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3)
2017-08-17 01:28
导读:一是针对我国非货币性交易的现实情况《企业会计制度》不再进行“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和“非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划分
一是针对我国非货币性交易的现实情况《企业会计制度》不再进行“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和“非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划分的规定,而改为凡属于非货币性交易,均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有补价的情况下,将补价部分确认为收入,同时按比例确认成本。也就是说,企业在资产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一般情况下不确认收益。这与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的做法不同。
二是原准则不涉及放弃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股权)以取得股权的情况,修订准则则适用于以上业务。
三是简化了披露。原准则要求企业就非货币性交易披露较为详细的信息,修订准则对此作了简化,只要求披露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换出资产的类别及其金额。
九、其他核算项目变化
一是现金的溢缺的核算由以前的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核算改为现在的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
二是存货跌价损失准备的提取不再单设“存货跌价损失”科目,而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下的“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明细科目。
三是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四是无形资产的出售收人或损失不再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支出”,而是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核算。
五是不设“销售折让”科目,发生销售折让直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借方,冲减收入。
六是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核算的内容有所变化。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增加了“出售无形资产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内容。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七是企业若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应该作为资本增值,未来应交所得税,计入递延税款。
八是取消了“开办费”科目,将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并于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十、会计报表的变化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编报期的变化。将月报、中期报告、年报,改为中期报告和年报。将月度、季度、半年度报表均称为中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都要求有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要求至少是年度报告即不限于年度报告。
二是对资产负债表增加了附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详细地反映8项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情况。
三是将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改为按业务和地区填报,分设分部报表(业务分部)和分部报表(地区分部)两张报表。
四是规定了报表附注的内容。报表的附注详细地规定了13项填报内容,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比,增加了较多内容,而且要求较细。五是在会计报表内容方面的变化。具体会计准则和部分业务的增加当然会引起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关项目发生变化,例如,资产负债表上各种减值准备均是作为被调整项目的减项处理;增加了“预计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已归还投资”等项目;利润表上减少了“销售折让”、“存货跌价损失”等项目;现金流量表的项目按照最新修订后的现金流量表准则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