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外汇银行会计的若干特殊处理方法(2)
2017-08-21 06:07
导读:五、作出谨慎的选择 “外汇买卖”作为外汇银行经常使用的一个科目,的确给会计人员带来了很多方便,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这个虚拟性质的、特殊
五、作出谨慎的选择 “外汇买卖”作为外汇银行经常使用的一个科目,的确给会计人员带来了很多方便,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这个虚拟性质的、特殊的科目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也须做特殊的处理。笔者认为“外汇买卖”科目既不属于资产性质,也不属于负债性质,因此在编制会计报表时要扣除该科目余额。假设某外资银行由于业务性质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其美元“外汇买卖”借方余额为500万美元,若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不扣除该科目余额,外汇资产就会多出500万美元,若按当时汇率折算,约合人民币4,150万元,这个巨大数额的资产显然是虚增的,是不存在的。 要编制一张不包括“外汇买卖”科目余额的会计报表,须分多个步骤进行。以下是笔者的一些具体做法。 1、编制各币种以原币别为单位的试算平衡表; 2、按照确定的汇率将各种外币试算平衡表上各科目金额折合成本币并逐一合并,对有多个币种的“外汇买卖”科自若借贷方方向不一致的,应取其轧差数填列; 3、依照我国政府对外资银行的非现场监管政策要求,外资银行须将人民币业务数据、外汇业务数据分列填报,这种报表编制方式虽然无法将“外汇买卖”科目余额扣除,但在上报的文字材料中应对此进行说明; 4、外资银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对外公布的资产 负债表是一张将本外币合并的报表,以反映银行的整个资产负债情况,合并以后的资产负债表不包括“外汇买卖”科目余额。 在上文谈到,各种外币“外汇买卖”科目的外币金额按决算汇率折算为本币金额,然后将它与人民币“外汇买卖”科目余额进行比较,将其差额转入损益帐户。进一步说,外币“外汇买卖”科目金额折算为本币后与人民币“外汇买卖”科目余额是相等的,且在不同的方向,因此同时去掉后不会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