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几点思考(2)
2017-08-23 02:42
导读: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 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为什么热衷于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且能够违规披露、控制信息,又屡禁不止呢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
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为什么热衷于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且能够违规披露、控制信息,又屡禁不止呢?分析其深层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巨大的利益诱惑;二是低廉的违规成本;三是法规政出多门;四是相关制度不完善。
巨大的利益诱惑。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获得通过正常经营渠道无法得到的超额利益,从股票市场上“圈”到更多的资金,目无法纪,肆意编造虚假信息;而有些中介机构、管理部门为了从中“分得一杯羹”,增加自己的收入和利益,在虚假会计信息生成和传播过程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我们以股份公司的成立、上市为线索,对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披露进行。由于我国特殊的环境,许多股份公司都是由国有改组而成。有些国有企业为了改组成功,获得向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就在资产评估和财务报表上大做手脚,以求通过证券委的审批。不仅企业本身乐于这样作假,当地政府也往往支持这样做。因为成立股份公司既能筹集到数量可观的资金地方经济,又能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业绩。有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其他的便会迎刃而解。而公司上市后,有些经营亏损的企业,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的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制造、披露虚假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例如,琼民源1996年虚构了566亿元利润、虚增6.57亿元资本公积,股价在两年中上升了1000%.以上:银广厦2000年年报披露创业绩“奇迹”,在股本扩大一倍基础上,股价增长440%.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另一深层原因是违规成本低廉。表现有二:一是被揭露的概率很小;二是即使被揭露出来,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围绕着公司会计信息造假,涉及到很多单位和人员,有些本来是执法者,但不认真执法,反而与公司串通一气,合伙作弊,使造假信息更具隐蔽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另外,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公告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其中虚假信息占有相当多的比例,可以说查不胜查,被揭露的概率很小。再有,我国现已发布的一些治假法规,有关惩治造假的规定过轻过宽。比如《公司法》第212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出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比如《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违反了怎么处理”的后文。这类条文的规定,不仅威慑力不足,而且明示造假行为预期“成本”的上限,对于胆敢冒险的造假行为,倒起了“鼓动作用”。这样,只要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行为可能获得的不义之财,“造假者就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政出多门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我国的体系尚不完善,这一点在证券市场的立法上表现得十分明显。目前我国制定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有关的机构有:全国人大、国务院证券委、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体改委等五大部门。政出多门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界定不清,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尽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多项信息披露的准则,但作为报告主要部分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信息的生成则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制度制定的。由于两者职责不明又缺乏协调和沟通,披露要求缺乏一致性,造成执行中的混乱,给披露虚假信息创造了可乘之机。会计制度、证券市场相关制度不完善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和披露提供了诱因和可能。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制度在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一定的灵活性。如同一项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种被选的会计处理方法。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方便之门,造成部分上市公司为了配股“扭亏”、“保壳”、兑现管理人员奖金、平衡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等目的,利用准则、制度给予的“活动空间”进行会计操纵,从而使会计信息不公允、失真。如高估资产、延长递延资产摊销期、潜亏挂账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以实现虚增利润。而股票发行的“额度制”使一级市场上新股额度的供给远远小于需求,额度成为一种紧俏的“资源”,所有准备上市的公司都渴望在争取到一定的“额度”后实现募集资本最大化的目标。要想最大限度地募集资本,必须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而股票的发行价格高低取决于上市前公司盈利水平的高低和上市后盈利预测数的大小。这样围绕提高“利润”包装上市这一目标一些拟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便大做文章。还有,“剥离”上市制度也给公司上市前的财务包装、虚拟利润提供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