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控股非流通股股东会计处理(3)
2017-08-23 06:20
导读:②在备查账簿中登记减少的股份数; ③改革后,在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完毕之前该项股权投资每股账面价值将高于被投资公司每股净资产; ④此对后续每个
②在备查账簿中登记减少的股份数;
③改革后,在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完毕之前该项股权投资每股账面价值将高于被投资公司每股净资产;
④此对后续每个会计期损益的有:差额分期摊销影响摊销期损益;会计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账务处理时,可能影响损益;
⑤在差额摊销完毕之前处置该投资时,对损益影响也将得到体现。
三、思路评价
比较上述两种思路,当资本公积(被投资企业股本溢价引起的股权投资准备项目)余额大于或等于支付的对价时,处理建议及影响是相同的,均以支付对价为限冲减资本公积。
当资本公积(被投资企业股本溢价引起的股权投资准备项目)余额小于支付的对价时,思路一“无偿赠与或以零收益部分处置长期投资”的账面表现为影响当期损益,其出发点为非流通股股东预计长期不减持,同时解决股权分置不能给其带来任何好处,进行改革仅仅是为了解决遗留,则支付的对价视为无偿赠与或以零收益部分处置长期投资;思路二“获权对价”则对损益的影响期延后,其出发点为通过解决股权分置、支付对价,而得到流通权,对这部分权利要予以确认,确认后表现为每股投资的账面价值增加。
笔者认为,第二种思路“获权对价”更符合大部分企业的实际。非流通股股东的剩余股份获得流通权,可随时在股票二级市场以市价套现;即使在预计不减持的情况下,以市值的财产和信用水平有较大提升,可以取得更多的信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