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改进及国际比较(2)
2017-08-24 01:00
导读: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方面规定不同。新准则规定,企业只能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两种方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记入相关资产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方面规定不同。新准则规定,企业只能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两种方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记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货当期损益。原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记入成本费用。可选用的方法有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等。新旧准则的变化防止了利用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方法的变化,多计提或少计提费用,减少了人为操纵利润的空间。
5〉新准则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应当予以资本化。这便意味着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且用于出售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也不再直接计入损益,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变革。新存货准则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自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再允许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也是新存货准则与旧存货准则较大的变化之一。企业利润上升时,多计提跌价准备;利润下滑时,再将跌价准备转回,这是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手段之一。新准则的出台,便旨在抑止这类通过选择准备冲回方式调节利润的行为。
7〉剔除了一些特殊业务方式下取得存货成本计量问题的说明。主要包括非货币性交易存货的计量、投资者投入存货的计量、债务重组下存货的计量以及捐赠取得存货成本的却等内容。
8〉在披露这一章节,取消了两方面的披露:①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与其他方法的差异;②当期确认为费用的存货成本。这项主要是为了适应发出存货计价方法改革而作出的相应修改。
二 存货准则的国际比较
由于我国存货准则与《国际准则2号—存货》(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基本相同,所以以下简单谈我国与国际及相关国家存货准则的区别。主要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①]为主,兼谈世界其他各国的相关规定。
1 总体框架。IAS2由目的、范围、定义、计量、确认为费用、披露、生效日期七个部分组成,我国由总则、确认、计量、披露四部分组成。都比较严密和层次分明,但较于IAS2明确指出该准则目的是对成本制度下存货的会计处理作规定,指向性更为明确,我国唯有。与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C)发布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9号(SSAP9)相比,其将存货准则与长期合同一起分六个部分加以规范。我国则更显示出严密性,但SSAP9与相关衔接更为密切。
2 存货的范围。IAS2明确指出,存货不包括在建工程、工具、牲畜、农林产品、矿产品。我国只排除了在建工程、消耗性生物资产。将收获的农产品、金融工具(期货、自营证券等)均包括存货准则规制范围内,排除范围较窄。同时,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颁布的会计公报第43号(ARB43)明确指出存货只包括有形资产,我国存货准则 将提供的劳务(如运输)亦归并入存货成本中,这与英国、澳大利亚相同——存货成本中包括无形的劳务。我国规定的存货范围较为广。
3 存货的定义以及确认。较之于IAS2对存货的定义,我国对存货的定义采用的是一种列举方式,侧重于实物描述。而IAS2则更加突出存货的资产内涵。 [②]
在存货的确认标准上,我国明确规定了两条:(1)该存货包含的利益很可能流入;(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IAS2、SSAP9、ARB43均没有相关规定)但这两点,更多地可视之为对定义上的一个缺陷的补充。这两条标准实际上是在强调存货的资产特性。(IAS2虽然没有相关的确认标准,但是在IASC《编报财务报表框架》中对资产的确认规定中,明示了这两点)。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4 存货的计量。
1〉存货的初始计量。我国规定存货的初始计量应该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原则的核心。英国SSAP9和美国ARB43与我国的规定基本一致。其中ARB43还区分了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IAS2没有关于初始计量的规定,IAS2要求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者计量。相比较而言,IAS2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能保持存货计价方式的一贯性,但存货计量分别为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的不同计量基础,更能真实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