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2)
2017-08-24 04:53
导读: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0000 118000/5= 523600(元) 2003年度应纳所得税额=523600×3%=172788(元) 借:所得税 165000 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0000 118000/5=
523600(元)
2003年度应纳所得税额=523600×3%=172788(元)
借:所得税 165000
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23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72788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15812
4.假如2004年度发生亏损5000元,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00 118000/5=
18600(元)
2004年度应纳所得税额=18600×8%=3348(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23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48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20252
5.假如2005年6月末将该设备出售,出售价款80000元,出售时“累计折旧”账户余额为48000元。不考虑清理时发生的清理费用。
(1)借:固定资产清理 72000
累计折旧 48000
贷:固定资产120000
(2)借:银行存款8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80000
(3)借:固定资产清理8000
贷:营业外收入8000
(4)将“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余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36064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6064
6.假如2005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 000元,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00 118000/5=53600(元)
2005年度应纳所得税额=53600×7%=14472(元)
借:所得税 8100
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23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4472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7288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三、对新处理办法的评价
受赠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的新规定具有以下3个方面的优点:第一,较好地协调了受赠资产业务会计与税法规定的差异,简化会计核算手续,降低了企业财务核算成本;第二,计税方法比较科学合理,具有较好的操作性;第三,使得内外资企业有关受赠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办法基本趋于一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从理论上分析,受赠资产是企业不付任何代价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计入利润但涉及在纳税年度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所以当企业取得受赠资产时,其经济实质是获得了一项“税前资本公积”,应属于所有者权益范畴,通过“待转资产价值”这一负债科目核算显得十分牵强。特别是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余额列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可能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理解性,甚至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所以,本着会计信息充分披露原则,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内容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