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3)
2017-08-30 05:14
导读:3、会计委派制片面追求会计监督企业,忽视了会计管理职能的作用。会计作为特定经济主体中整体管理系统的一个特殊子系统,既应具有对外报告职能,
3、会计委派制片面追求会计监督企业,忽视了会计管理职能的作用。会计作为特定经济主体中整体管理系统的一个特殊子系统,既应具有对外报告职能,又应具有对内管理职能,并且对内管理应是其更加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而现阶段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职能几乎不存在。如果推行政府委派会计,把会计推到企业的对立面,过分强调会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使企业缺少会计管理的自主权,那么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就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要求。
4、委派的人员的反映、监督职能难以实现。会计委派制极易造成与会计人员的对立,最终会使企业经营者与会计人员对立,会使企业经营者采取诸如隐匿或篡改原始凭证,大量采用现金交易等手法,使委派的会计人员并不能掌握企业实际的活动情况,成为一个机械“簿记员”,使其几乎完全丧失对企业活动进行反映监督的职能。
四、完善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面对现实的思路选择思路一:建立严格的会计委派管理制度1、实行委派会计统一管理制。会计管理机构作为职权机构全面负责委派会计的管理,按照逐步推进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经费由财政统管统划,国有企业按照“谁用人,谁拿钱”的原则拨付款项,统一管理。
2、实行委派会计任用制。对委派会计人员通过单位推荐、向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候选人,进行业务素质、素质和协调能力的考核,择优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对被录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签订合同,发放委派书,区分不同的职务和职称,实行职业工资,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时间3-5年,以利会计改革手段的落实和会计队伍的稳定。
3、其行委派会计量化考核制。考核包括遵守会计制度、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廉政等方面的情况;会计机构负责人除考核个人有关情况外,重点考核财务管理能力、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及单位守法情况等。会计管理机构每年对委派会计考核1-2次,对考核为优秀的给予业绩肯定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就地解聘;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委派会计人员,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晋升、晋职等建议。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4、实行委派会计定期
培训制。为了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后续,每年组织2至4次培训活动,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
政治思想及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委派会计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5、实行委派会计离任审计制。委派会计在某一单位任职期满进行交流时,务必进行离任审计,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委派会计的工作情况,对强令指使委派会计违反财经纪律、打击报复财会人员者依法惩处;委派会计对违法乱纪行为不抵制、不报告、开假票、报假账以及实施其他违规行为者,视情节给予教育、调离、撤职、解除合同、追究责任等处理,确保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思路二:面对现实,积极调查对策,确保会计委派制顺利推行一是区别对待,分步实施。首先在大、中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应根据单位财务业务状况或单位内部机构分工情况与经济规模、性质而定,建议对于那些业务简单、内部机构分工少或经济规模小的小型企业暂不实行委派制。而对那些财务业务量大、单位内部机构分工多或经济规模大的大、中型企业、国家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等,以及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其次,待会计委派制试行2-3年后,在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再对其它单位统一实行委派制;不方便的地方,可实行“联片委派”或“多家委派”。
二是分类管理,对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统管统派。建议全国统一把大、中型企业的会计人员细分为财务会计人员和管理会计人员两大类型。对其中履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职能的会计人员实行统管统派,其任免管理事宜都移交给委派机构全权负责;而对履行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会计人员则仍由各企业自行聘用管理。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是选择时机,成立会计委派机构。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快成立会计管理局,管理区域会计人员的应聘、委派事宜。具体是制定应聘、委派计划,办理与各单位申请聘用会计人员的
协议书,约定会计人员工作范围、内容和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责任;规划会计人员的培训、与预测供求情况,负责考核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认定会计人员的上岗资格、颁发相关证件等。